警匪對峙轟22槍擊斃通緝犯 朱學恆:別擔心,支持你們到底

高雄警匪駁火,特勤中隊開22槍擊斃陳姓通緝犯。(圖/記者莊雅婷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市保大員警27日凌晨攔查一輛違停紅線汽車時,因槍砲、毒品案件遭通緝的陳祈安一下車就朝警方開槍,緊急之間,現場2名警員迅速開槍還擊,陸續開了22槍,其中子彈貫穿車門擊斃陳祈安。雖網友大多支持警方執法,但檢方依法仍得分案,檢視案發過程畫面釐清責任。對此,宅神朱學恆在粉專PO文挺警,表示「這些開槍的特勤隊員們都請不用擔心,我們會支持你們到底」。

朱學恆在粉專「朱學恆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PO文表示,「看了完整的影片之後,我想大家都很清楚,這22槍是爲了那些可能被他們的衝鋒槍手榴彈,長短槍所傷害的無辜人民所開的。不開這22槍,當下就可能會有路人傷亡」、「不管後來會不會有家屬靠北,人權團體力挺犯罪者,這些開槍的特勤隊員們都請用擔心,我們會支持你們到底!」

該篇PO文也引起網友力挺按贊,紛紛留言表示,「挺這些守護我們的執法者。要不然要給這些犯罪者給把警察給斃了嗎」、「倒要看看還有哪個王八蛋垃圾法官,敢說警察開槍擊斃歹徒是過當的?」、「警察的安全不能建立在卡彈的僥倖上」、「有什麼好正當不正當。 犯人開槍前會問你嗎」。

特勤中隊員警控制場面後也在嫌犯車上發現2把衝鋒槍二把、4把改造手槍及子彈305發,另外還有2包一級毒品海洛因2包、5包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現金49萬5千元,以及各種槍枝改造工具

消息曝光後,許多民衆都支持警方強力執法,儘管檢方也非常支持警方辦案,但仍必須依法分案比對彈道檢察過程畫面釐清責任,只要用槍情況符「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警察人員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及刑法23條屬「正當防衛」就可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