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千名公職酒駕! 徐永明要求年度考績應打丙等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召開「五年千名公職酒駕, 考績修法吃丙重罰記者會。(圖/記者林銘翰攝)

記者林銘翰/臺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24日上午召開「五年千名公職酒駕, 考績修法吃丙重罰」記者會,指出近五年中央機關總計達1001名軍公職酒駕,其中卻還有33位的年度考績爲甲等,因此要求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將「獎懲抵銷得互相抵消」的規定取消,公務人員舉凡酒駕者考績直接列爲丙等。

徐永明表示,立法院於今年三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當時的態度非常清楚,就是要趕快修法宣誓對酒駕零容忍。然而,政府要求民衆對酒駕零容忍重罰,日前卻還發生農委會防檢局組長彭明興酒駕的案件,年度考績還因「功過相抵」的規定得到甲等,防檢局當時還稱因「工作努力、人非聖賢」,經「功過相抵」後尚有嘉獎一支。

徐永明指出,近五年共有約1001名軍公職人員酒駕,移送公懲會的人數卻連年減少,總計共156人,比例僅佔15%,顯見政府根本沒有魄力打擊酒駕。徐永明也指出,1001位酒駕的軍公職人員中,還有33位的年度考績爲甲等,其中23位是酒後駕車遭取締,還有5位酒駕肇事後竟沒有通報上級機關,還可以拿到考績甲等,到底有沒有涉及欺騙?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圖/記者林銘翰攝)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表示,今天記者會的重點不在酒駕肇事後的處理,那已經有法律規範處理,而是要求以酒測值0.25作爲門檻,舉凡軍公職涉及公共危險罪者主管一律拔官。另外,她也主張政務官酒駕涉及公共危險罪,就是不能當政務官,沒有法律可談,就是一個政治責任,否則就是執政當局的一個污點

徐永明說,所有軍公職人員只要酒駕,考績就應該打丙等,到底是哪些部會酒駕問題最嚴重,從資料上可以看得很清楚,最嚴重的依序國防部交通部內政部,相信這幾個部會自己看到數字應該也很驚悚。因此,他提出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刪除第12條「獎懲得相互抵消」的規定,並於13條增訂「曾因酒駕遭記申誡、過或大過人員,考績只能打丙等」。

▲徐永明召開「五年千名公職酒駕, 考績修法吃丙重罰」記者會。(圖/記者林銘翰攝)

出席的銓敘部法規副司長雷諶則表示,銓敘部與徐委員持相同看法,今年二月也有發函給各機構,宣誓酒駕不能再容忍。不過他說,若要修法拿掉功過相抵的規定,在有些強況下還是必須考量,「制度設計上有它的意義在」,例如公務員在年初犯小錯遭記申誡,會希望他引以爲戒,透過更多嘉獎補回來,「用後功來補前過」、又或者警察機關執勤勤務會有特殊情形,也會希望透過嘉獎來補回來。至於考績打丙等部分,銓敘部尊重立法院職權,也會帶回研議

人事行政總處培訓用處專門委員蕭欣瑋則說,人事總處之前有訂定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會依不同態樣要求各機關在標準內訂定獎懲,至於是否要將所有酒駕公務員一律移送公懲會,人事總處將帶回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