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燒生煤條例遭宣告無效 李進勇跳過環保署聲請釋憲
▲禁燒條例遭宣告無效 李進勇跳過環保署聲請釋憲(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遭環保署以牴觸《地方制度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函告無效,雲林縣長李進勇除了第一時間在臉書反擊之外,8日上午邀集學者與律師召開記者會抨擊環保署的宣告是逾越權責與法律,決定跳過環保署直接聲請釋憲。
雲林縣政府6月報請中央備查「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經過3個月左右的時間,環保署7日指出,經過各部會函覆的意見綜合判斷後,禁燒生煤、石油焦的自治條例牴觸《地方制度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因此函告無效。李進勇第一時間透過臉書回擊,認爲環保署無權宣告無效,有權的是行政院。▲李進勇上午邀請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所長王服清、律師林亮宇、陳淑香、康志遠、陳秉榤等人召開記者會。(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臉書反擊還不夠,李進勇上午邀請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所長王服清、律師林亮宇、陳淑香、康志遠、陳秉榤等人召開記者會,李進勇怒批,中央政府對財團營運「呵護有加、無微不至」,卻對國民的健康鮮少照顧,批評中央躲在臺北,吸不到雲林縣污濁的空氣,可雲林縣民卻是長期深陷其中。
李進勇指出,環保署認爲尚涉及全國一致性能源政策,有「權限爭議」的問題,因此雲林縣政府將依《地方制度法》77條第1項規定,中央與地方的權限爭議,報請立法院院會議決。
另外,環保署也認爲雲林的禁燒自治條例,違反《能源管理法》、《空污法》規範,李進勇則說將循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來處理,並呼籲中央政府不要輕忽雲林縣政府,維護環境正義,保護縣民身體健康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