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片面宣告生煤條例部分無效 中部環團齊聲譴責
臺中火力發電廠長年來燃燒生煤荼毒,罔顧中部地區民衆渴望中火減煤換好空氣的心聲!(陳世宗攝)
行政院日前宣告臺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行政院長蘇貞昌19日更說宣告臺中生煤條例無效「合法合憲」不會撤回,引發各界議論!臺中市政府指出,臺中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在105年已公佈施行並送中央備查,當時環保署曾函覆重要條文「無牴觸空污法」,施行4年的自治條例忽遭中央廢止,按「情理法」均難讓中部人接受。
爲讓中部人發聲,臺中市副市長令狐榮達19日代表臺中市長盧秀燕出席行政院會時表示,臺中市政府依循管制生煤自治條例,積極整治空污,讓中部空品逐步改善;懇請中央勿違背世界減煤減碳潮流,市府會持續與市民站在同一陣線,守護民衆健康。
針對臺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是否有牴觸疑慮?中市府說,自治條例於105年制定後送行政院備查時,環保署於同年4月曾函覆行政院表示:「……許可證內容之審查、核發及生煤堆置方式系地方主管機關依裁量訂定自治條例據以規範……綜上,核認旨揭自治條例第3條第2項至第4項、第6條及第7條無牴觸空污法。」
中市府指出,環保署函文中提到的第6條,就是限定業者都應興建室內煤倉的規定,何以行政院突於將近4年後宣告該規定自始無效?況且,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並無修正,中央以此做爲牴觸理由,明顯違反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臺灣生態學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爭好氣聯盟、臺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彰化醫療界聯盟等中部環團,不滿行政院片面宣告臺中管制生煤條例部分條文無效,19日集結在立法院與立委陳椒華齊聲譴責中央罔顧中臺灣人民渴望中火減煤換好空氣的心聲,要求行政院撤回宣告,期盼中央傾聽民衆心聲,切勿拖延地方減煤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