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考非兒戲,計分方式豈能隨意修改?
朝令夕改,操作不透明、不規範,不僅會損害考生的權益,更會有損於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權威和公信力。
教師招考,筆試、面試通過,體檢也合格,卻被通知落榜了。這劇情陡轉的一幕,落在了小溫身上。
近日,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的教師招考,引發公衆關注。據新京報報道,參加今年特崗教師招考的小溫,在接連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合格後,卻被當地教育局通知筆試成績計算方式改變了,導致落選。而在烏蘭察布市,和她有着相同遭遇的考生共有17人。
細究事情原委,導致小溫等人落榜的直接原因系該市教育局8月25日突然補發通知,稱本次考試成績計算方式從筆試成績乘以0.4加面試成績乘以0.6,變成筆試成績要除以1.5後再乘以0.4。而之所以突然發此通知,10月10日當地教育局迴應,是接到自治區教育廳的電話通知,並沒有相關文件下發。截至目前,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並未就此作出迴應。
因爲當地教育局“朝令夕改”發出的一紙通知,本以爲通過正規考試獲得的教師工作,又莫名其妙地失去了,這恐怕難以令人接受。
當地教育局副局長的迴應或許透露了其中“玄機”,據其所述,這是因爲自治區教育廳統一下發通知,按照筆試面試4:6的比例招考,但問題在於,筆試招考是自治區統一的150分制,面試則由各旗縣自主打分,因不滿於一些地方面試成績過高,因此有關領導在沒有正式文件的背景下,就擅自通過電話口頭傳達的方式修改了此前的計分方式。
顯然,如果這名副局長的話屬實,這就是一起頗爲典型的不遵守行政程序正義,憑個別領導一己好惡、“拍腦袋”,導致最後緊急調整,讓考生埋單的事件。當然,事實真相到底如何,還需要當地教育部門的進一步解釋。
無論是公務員考試抑或教師招考,作爲面向社會的公開考試,有地方職能部門爲之背書,本該是極具公信力的考試。在招考之前,就該嚴格、準確、上下統一地制定招考規則,將考試規則、計分方式公之於衆,並照此嚴格執行。如果在考試結果已出的情況下,再修改計分規則,而且是無緣由、不加解釋地修改規則,那無疑將會讓相關部門的公信力大受折損。
而且,當地教育局發出這種直接影響多名考生前途的通知,也沒有一個明確的文件依據,只是接到了“一通電話”,這在行政程序上是否合規?對此,當地有關部門宜儘早介入調查,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調查清楚,以迴應輿論質疑。
無論如何,臨時修改教師招考成績計算方法,對考生是不公平、不公正的,他們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一個公正的處理結果。對此,當地有必要拿出直面質疑的態度和行動來,給考生一個明確說法。
□和生(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