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連福效應!前立委黃宗源遭判賄選 判決後4天入監

▲前立委黃宗源遭判刑,妻子林素珠哭訴司法不公,旁爲立委葉宜津。(圖/記者周佩虹攝)

記者周佩虹/臺北報導

民進黨多位立委及桃園縣黨部主委鄭文燦的陪同下,前立委黃宗源的妻子林素珠哭訴老公因被判賄選,14日執行入監,但讓她不平的是,國民黨立委廖正井之前也涉及類似賄選案,而且多位涉及的村裡長都認罪服刑,但廖正井獲判無罪;而黃宗源案的村裡長大多不起訴,結果卻判3年9個月,她質疑司法辦綠不辦藍。

黃宗源本來打算在入監前,親自向外界說明,自己會坦然面對,結果就在上週五收到通知後,檢警24小時監控,甚至連黨團總召柯建銘親自溝通保證,執行入監的檢察官,還是禁止黃宗源北上,所以他是由太太當場念出他的聲明稿。

在聲明稿中,黃宗源表示,他願意勇敢承擔司法的結果,並不代表司法的正義,也不代表此次判決公正客觀,他希望透過自己的入獄服刑,社會可以共同思考,司法如何可以擺脫政治,真正讓人民信賴,他願意成爲最後一個犧牲者

林素珠邊哭邊把這份聲明稿唸完後,激動的當場下跪,她哭着問潘孟安等人,到底誰能還她公道,難道是因爲她先生加入民進黨,纔會遇到這樣的事,一旁的黨團書記長陳亭妃看着林素珠,也忍不住跟着掉淚。

▲看到林素珠激動下跪痛哭,立委陳亭妃也忍不住落淚。(圖/記者周佩虹攝)

黨團幹事長潘孟安說,國民黨立委廖正井在 2008年參選時,諸多賄選案件,已有多位樁腳認錯甚至服完刑;而在同選區當時對立的候選人黃宗源,是在選舉公佈一年前,當時選舉日期未定,民進黨也還沒決定是由黃宗源參選,與里長資金往來卻被認爲是買票賄選,長達五年的訴訟期間,39位相關人獲判無罪,但黃宗源卻因買票賄選判刑定讞。

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5月10日駁回上訴,5月11日上午通知送達,結果隔一個星期六、日,5月14日就要報到;潘孟安強調,完全沒有任何讓當事人處理事情時間速度之快相較於對羅福助江連福的寬鬆,明顯是政治執行。

立委葉宜津也將廖正井跟黃宗源的案子拿來比較,廖正井的案子,時間是選前3個月每個里長3萬元,但這叫選舉動員費,被判無罪;而黃宗源時間是在選前一年每個里長10萬元,這叫做買票錢,結果有罪

葉宜津不滿的說,選前一年黃宗源還是臺聯黨,當時根本還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參選,卻被認爲買票前,這很明顯是藍綠差很大。

黃宗源的委任律師也表示,兩個案子對照來看,類似的事實竟然做完全相反的認定;而從判決書及法院筆錄裡,也發現很多的共同被告及里長的證訴都有瑕疵,包括利誘、恐嚇、疲勞訊問,爲何這麼多瑕疵還能有罪定讞,這讓人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