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蘇大媽確定吃牢飯 檢方裁定今入監

大媽醫療法案被判刑5月,南檢今天上午通知她到案執行。(曹婷婷攝)

臺南檢舉魔人「蘇大媽」蘇寶蘭確定入監服刑!以檢舉濫訴出名的蘇大媽涉違反醫療法案,被判刑5月確定,得易科罰金15萬1000元,因蘇女持續濫訴,檢方撤銷她剩下2期的易科罰金,須入監100天,臺南地檢署通知她今天報到出庭檢察官訊問後,裁定她必須入監服刑。

蘇大媽2018年9月與中西區復健科診所櫃檯人員口角,蘇咆哮謾罵,二審依醫療法判刑5月,檢方原准予易科罰金15萬並分3期繳付,但她持續濫訴、擾亂公署,檢方撤銷易科罰金,要她入監服刑。蘇女在今年1月29日向臺南高分院聲明異議,遭裁定駁回,

蘇大媽不甘心,2月5日改向臺南地院聲明異議,也遭駁回,又提抗告,臺南高分院3月9日以她應向有管轄的高分院聲明異議,她卻向無管轄權的臺南地院聲明異議,於法不合,臺南地院做實體裁定也有違誤,撤銷一審裁定,宣告「不得上訴」。

檢方在3月中旬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蘇寶蘭今天到案執行,她依規定時間到案,不過,臺南高分院25日裁定書主張「檢察官必須補充裁量程序」,檢方安排蘇今天到偵查庭,讓她主張意見,最後做出蘇寶蘭仍須入監服刑的裁定。

今天開庭前,蘇大媽指控檢法警長向執行檢察官做不實報告,致使檢察官撤銷準她易科罰金處分,「我是很單純的人,0206地震也去當志工」。針對蘇女指南檢法警長向檢察官做不實報告,南檢發言人林仲斌表示,如蘇女認爲法警長作爲有影響權益,蘇可以提告,檢方會依法處理。

蘇寶蘭今天上午由「司革會」創會長莊榮兆志工陪同到臺南地檢署,抗議司法不公。蘇今天也隨身帶着簡易生活用品,做好入監的心裡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