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前正副議長莊豐安、蘇澤峰涉超貸 二審仍各判1年5月

嘉義市議員蘇澤峰時任副議長期間及前議長莊豐安被控於2017年間向建商金蚨田公司購買房地,與負責人陳鈺淳等人制造不實買賣契約,向嘉義縣鹿草鄉農會超貸。一審認蘇、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1年5月,不服上訴二審,今上午宣判,蘇、莊部分均駁回,各維持1年5月判決。

檢調調查,經買家顏嘉篁介紹,時任副議長蘇澤峰於2017年2月間以1500萬元向金蚨田公司購買房地,與負責人陳鈺𬭚、黃建中及代書劉家成等人制作3200萬元虛僞買賣契約書,向鹿草鄉農會貸款2100萬元。

同年3月間,蘇澤峰介紹時任議長莊豐安以1500萬元向金蚨田公司購買房地,持3300萬元虛僞買賣契約書向鹿草鄉農會貸款1950萬元。

金管會於2018年10月,對鹿草鄉農會信用部專案檢查時,發現不動產買賣契約所載的交易價格,遠高於實價登錄價格,由嘉義市調站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一審審理時,蘇澤峰等人均否認犯行,認莊、蘇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1年5月,另陳鈺淳、黃建中、劉家成、顏嘉篁、顏母蔡秀榮各處2年。而二審今上午宣判,除顏及顏母沒收駁回外,其餘上訴均駁回。

嘉義市前副議長蘇澤峰被控2017年間建商購買房地,與負責人及代書等人制造不實買賣契約,向嘉義縣鹿草鄉農會超貸,一審被判1年5月。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