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丈夫全死光...苦命女爲「4只雞」槓上政府 狀告聯邦法院!

▲爲了留住心愛的雞,女子不惜和當地政府對簿公堂。(圖/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達志影像

記者李振慧綜合報導

美國佛州一名婦女爲了所養的4只雞,不惜一狀告聯邦法院,因爲她被當地居民協會舉報違法室內養雞限令30天內要把雞安置到其他地方,但她反駁自己失去所有的家人後,患有相關創傷精神疾病,這些雞不但是寵物更是她的心靈依靠。

居住在李縣(Lee County)麥爾茲堡(Fort Myers)的女子莫里斯(Karen Morris),因爲在家中飼養雞的問題而與縣政府及當地居民協會Sunshine Mobile Village Residents Association掀起大戰當局命令她在30天內安置好雞,並且處以美元285元(約臺幣8655元)的罰款,若是未在期限內遵守規定,每天還會要她再額外支付美元25元(約臺幣759元)的保管費

莫里斯與當局間的衝突已經長達1年多,然而她就是無法放棄飼養這些雞,因爲自從父母兄弟姊妹甚至丈夫家庭成員相繼離世後,這4只小雞爲孤獨的她提供了藥物無法給予的情感支持,已是她生活全部

莫里斯表示,「我的精神醫生寫信給他們,強調情感支持動物對於患有情緒困擾的病者有益的」,然而當局仍認定她違法,還建議如果把雞換成豬的話就可以飼養,「我可以養四頭豬卻不能養四隻雞」。

莫里斯強調,爲了讓寵物雞不影響社區,她還有特別進行訓練,「我的女孩們不會吃其他人養的花,不會闖到鄰居家,只是住在我的家裡而已」,近來決定對李縣政府提出聯邦訴訟反控當局強制她送走雞的行爲違法聯邦公平居住法。

►他奶奶美麗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