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週報:母公司債務重組衝刺,中鋼礦院IPO再度撤單
12月16日至12月22日當週(下同),滬深交易所僅有1家企業終止審覈,爲科創板申報企業中鋼集團馬鞍山礦山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鋼礦院”),保薦機構爲中信證券。
中鋼礦院於2022年12月19日受理,2023年1月15日問詢,直至撤單前依舊處於問詢狀態。
招股書顯示:該公司長期從事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專業服務,爲客戶提供採礦、選礦、岩土、礦山安全環保等方面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工程服務。公司前身爲“冶金工業部黑色冶金礦山研究院”創建於1963年,爲原冶金工業部直屬重點科研院所。
中鋼科技直接持有中鋼礦院88.89%的股份,爲公司控股股東。中鋼集團間接持有公司88.89%的股份,爲間接控股股東。中鋼集團系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國資委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2014年下半年以來,中鋼集團受宏觀經濟下行、鋼鐵行業持續低迷等因素影響出現債務危機。
2016年9月,中鋼集團債務重組方案獲得國務院批覆。爲妥善化解中鋼集團債務風險,2020年10月國資委決定由中國寶武對中鋼集團進行託管。中國寶武、中鋼集團、債委會各方形成了“債務重組+業務整合+管理變革”的一攬子優化方案。目前,該債務重組優化方案正在推進過程中。
在中鋼集團債務重組推進過程中,若債務重組談判方案變化,中鋼礦院實際控制人將會存在變更的可能,根據託管方中國寶武出具的承諾函,屆時,中國寶武將以公允價值優先申購中鋼礦院的控制權,以確保中鋼礦院的實際控制人爲國務院國資委。
這是中鋼礦院第二次申報IPO,首次申報於2020年11月24日受理,當時的保薦機構爲民生證券,2021年6月撤回IPO申請。
對於首次撤回的原因,該公司稱,主要是中鋼集團債務重組事項導致公司控制權穩定性較難論證,且截至前次申報撤回時,債務重組調整方案尚未形成,公司未能在一定時間內找到確保控制權穩定的方法。
根據最新進展,中國寶武、中鋼集團、債委會各方形成了債務重組調整方案。2023年4月,債委會全體成員大會及可轉債持有人會議表決通過了債務重組調整方案。債務重組調整方案已經國務院批准。與債務重組調整方案配套的債務重組調整框架協議於2024年6月生效,中鋼集團進入債務重組調整方案執行期。
交易所主要問詢了該公司關於債務重組和公司控制權的問題,以及科創屬性。
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申報材料顯示,前次申報中保薦機構認爲公司所屬領域爲其他領域和“新材料”中的“先進無機非金屬材料”;本次申報中認爲業務公司所屬領域爲“節能環保領域”中的“資源循環利用”和“新材料領域”中的“先進無機非金屬材料”。爲此,交易所要求說明前次申報與本次申報的科創板行業領域存在差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