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陳伯謙辯受他威脅「護親友認殺人」 「Eric」出庭大家都傻眼
▲陳伯謙辯「華山分屍案」中,受「Eric」威脅才承認殺人,但法院依照他所指認的照片,真把「Eric」傳喚到庭,卻發現陳伯謙所指「Eric」的各種細節,根本與到庭的證人不一樣,讓律師痛批陳伯謙「根本在捏造幽靈」。(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華山分屍案」兇嫌陳伯謙於2018年5月間,向被害高姓女子求歡不成,竟強行性侵後將她勒斃,又將高女分屍13塊,還刻意將乳房作防腐處置,經一審判死刑後,目前二審進行中。北院12月10日民事開庭,律師延續陳伯謙翻供內容否認殺人,稱會自白是受真正殺人的「Eric」威脅,但高家律師表示,陳根本在說謊,高家人依高女受害,向陳求償1500萬元。
律師表示,陳伯謙當初會自白性侵殺人,是因「Eric」威脅要對他家人、甚至年幼的孩子不利,又有一名徐姓男子逼他主動坦承犯行,否則要「找人來處理」,陳伯謙擔心會連累案發當天,與受害高女同樂的友人,顧及親友下,纔會將性侵、殺人等重罪「一肩扛下」。
但究竟「Eric」是多麼可怕,讓陳伯謙甘願背上殺人重罪,讓法官相當好奇,律師補充,「Eric」威脅當下,陳伯謙剛在草堂意外「發現」高女的屍體,身心極度恐慌,且依一審時的精神鑑定,陳伯謙的人格會將外在壓力放大,他的「受害指數」更高達98%;律師表示,陳伯謙承認有毀屍、棄屍,若高家是針對「毀屍、棄屍」部分的話,他很願意賠償。
但高家委任律師表示,即使是一般人,都知道性侵、殺人是極嚴重的罪,陳伯謙會這麼有義氣、爲了不連累朋友去坦承犯罪,實在難以相信;且依陳伯謙畫像及照片指認,稱「Eric」有「180公分高、戴着G-Shock手錶」,當法院二審真的將照片中的陳姓男子傳喚到庭時,僅170公分的陳男卻相當困惑,表示他不但沒戴G-Shock手錶、英文名也不叫「Eric」,甚至根本沒到過華山草堂;高家委任律師痛批,陳伯謙根本是爲虛構「Eric」而做「幽靈抗辯」。
高家律師再批,即使陳伯謙承擔高家人全部的索賠,也不會影響刑事刑責,但陳伯謙卻僅就「毀屍、棄屍」部分來談賠償,根本毫無誠意,這種態度纔會影響他在刑事的量刑。本案將於2020年2月12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