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改判無期徒刑 陳柏謙出庭不發一語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兇手陳伯謙,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並肢解成七大袋棄屍後還狂言要出書。本報資料照片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兇手陳伯謙,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並肢解成七大袋棄屍後還狂言要出書,一審將他判死刑,但去年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有教化、治療可能改判無期徒刑;由於陳的羈押期將屆,法官提訊他,被記者問及改判免死刑的感想,陳沉默未回答。

陳伯謙在華山草原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高姓女子2018年5月31日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酒醉昏睡,陳趁機性侵併勒斃高女,將屍體藏放草堂內塑膠箱,再於6月3日深夜分屍,隔日清晨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

刑事部分一審判陳男死刑,高院二審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仍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高女父母向陳求償,臺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在看守所會客時,與友人對話「看能不能出一本書,賺個一桶金」顯然毫無悔意,更加添高女父母痛苦,因此如數判準,陳男總共要賠1401萬63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