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亦嘉出任董事長案擬再闖關 金管會:請街口投信先自行審覈

胡亦嘉

胡亦嘉出任街口投信董事長案,打算再次闖關,證期副局長蔡麗玲22日表示,投信董事長除了要有良好品德領導能力,必須符合三款專業資格其中一項,街口投信在選出人選時,要自己先評估是否符合資格條件,「不是隻要檢具學歷證明就送出來。」

金管會新任投信董事長一般都會面試,瞭解其過往經歷經營理念,是否能有效領導及具經營能力。蔡麗玲指出,除了學經歷證明,希望還有要「量化數據質化佐證」,即過往投信新任董事長有提出其負責的業務成長、主導專案金融創新等數據或質化證明。

胡亦嘉出任街口投信董事長認可案,因缺少相關證明文件,已在9月16日證期局駁回,但街口投信打算開董事會再選出董事長,重新送審。

蔡麗玲表示,依據投信事業負責人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2-1條規定,投信董事長必須符合三項專業資格的其中一項,一是有證券分析人員資格,並有專業投資機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二是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工作三年以上且是副總級以上;三是有其他事實證明具證券專業知識及經營領能力。

街口投信8月12日送件胡亦嘉出任董事長認可案,卻沒有附相關學經歷文件,證期局當月20日要求補件,且胡亦嘉8月31日來證期局溝通時,亦有當面告知,但到9月16日都未見任何補件,因此無法完成審查,只好駁回。

蔡麗玲表示,若街口投信要再次送審同一董事長人事認可案,金管會尊重,但建議街口投信要自己先評估人選,是否符合上述各款的資格條件的其中一款,「自己要先作審覈,不是隻要檢具學歷證明就送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