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投信董事 胡亦嘉遭解職

硬要推街口託付寶,胡亦嘉痛失街口投信董事職務,且可能金融「夢碎」。金管會29日宣佈,街口投信與街口電支、街口金科合作廣告文宣,有令投資人誤信保證獲利,同時意圖透過切割方式規避金管會監理,胡亦嘉一個人掌控投信、電支、金科三家公司,遵法意識薄弱,破壞公司代理人制度,解除胡亦嘉董事職務。

街口轟金管會濫權

將採行政救濟

對於金管會的處分,胡亦嘉立即在個人臉書發文怒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臺版國安法獨裁統治」。街口集團則迴應指出,「金管會曲解法規,用行政手段打壓本國合法經營業者,無視所有擺在眼前的證據,藉保護投資者名義行使濫權之實,且未審先判,完全不符合民主法治精神。」因此,街口集團將透過行政救濟流程,向行政院提出訴願。

由於金管會正在推動電子支付與電子票證條例二合一的修法銀行局主秘童政彰表示,未來會授權訂定電支機構負責人消極資格條件,目前會加強對街口電支的監理力度,胡亦嘉因爲法遵意識薄弱,讓公司治理失靈,被證期局解職,未來若電支機構負責人資格條件上路,胡亦嘉將被「自然解任」。

即胡亦嘉因爲要硬推街口託付寶,不僅不能再插手街口投信,且未來還可能丟掉街口電支的董事長,三至五年內都不得再碰金融業代價十分慘重。

同時金管會對街口投信罰300萬元,並給予警告處分,要由獨立會計師簽證其內控改善報告,在金管會認可前,金管會將退回或不準街口投信申請募集或追加募集基金,不得增設新據點、投資大陸等;並限制街口投信不得受理投資人透過電子支付申購買回所經理的「街口多重資產」基金,同時街口投信前總經理莊鈜富亦被停職一個月。

街口投信監察人是街口金科法人代表,即街口支付法務長林芝羽未具獨立性,金管會要求公司改選適當監察人,最好是獨立公正人選,且要求持有街口投信20%的法人股東國票證券善盡專業股東的義務,督促街口投信落實公司治理機制

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胡亦嘉遵法意識薄弱,一人實質掌控三家公司,造成街口投信董事會架空、監察人失去功能董總形同虛設、公司內控機制無法運作,金管會公文到後,胡亦嘉將立即撤職,不得再直接或間接干涉街口投信的業務,希望街口投信能迴歸正軌。

街口投信目前共有13檔基金,包括十檔證投信基金及三檔期貨基金,到8月底規模146.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