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椒粉摻工業碳酸鎂 獲判無罪 爲什麼?

誼興貿易公司涉賣工業級碳酸鎂給食品加工業者,再製成「佛祖」等品牌胡椒粉,法院判決無罪確定(本報系資料照片/黃國峰攝)

(林信信翻攝)

臺中市誼興公司林姓老闆向化工公司購入工業用碳酸鎂,販賣給謝姓堂兄弟添加入胡椒粉,檢方依違反食安法攙僞假冒罪將林男等3人起訴,一、二審判決無罪,檢提上訴,最高法院援引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駁回、判決無罪定讞。

不過,最高法院雖然判決無罪,但罕見在批判二審判決,直指不能給人食用的工業用碳酸鎂,當然不能添加在食品內,二審的判決法律見解不當,但這不是速審法可上訴的理由,只能駁回檢方上訴,無法進行司法救濟。

林男等人知道工業用碳酸鎂不可添加在食品內,林男竟向化工廠以每公斤50元價格進貨,然後轉賣給謝姓堂兄弟加入佛祖、彌勒佛、五香蒸肉粉等牌的胡椒粉,從2013年6月開始製造,2104年11月遭彰化縣衛生局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