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花酒收回扣房屋被扣 前文化部司長繳230萬贖屋

臺北地院(陳志賢攝)

文化部人文司長朱瑞皓,被控利用任職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期間,承辦2件工程標案,向廠商索取回扣180萬元,並上酒店花酒調查局聲請扣押他位於新北市新店區房產,朱聲請撤銷扣押,臺北地院裁準朱須繳納232萬2000元擔保金後撤銷扣押。

朱任職人文司司長期間,文化部接獲檢舉,將他調職傳藝中心副主任。廉政署查出,朱在文化部期間因婚姻觸礁後,頻上酒店縱慾,還包養酒店小姐無力償還卡債信貸,藉承辦書展采購案機會,向業者索賄78萬餘元並接受招待出國。

之後,調查局又查出,朱在傳藝中心副主任任內,承辦臺灣戲曲中心3樓多功能廳琴房統包案2件工程標案,護航業者取得標案,索取回扣180萬元,並上酒店喝花酒。調查局一度向法院聲請扣押他位於新店的房產。

朱因涉這2起貪污案遭起訴,由臺北地院審理中,他日前聲請撤銷房產的扣押命令北院合議庭認爲,調查局聲請扣押的房產,並非保全證據,而是爲日後沒收犯罪所得用途,因此裁準朱繳納232萬2000元擔保金後,撤銷扣押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