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報低階原料收回扣370萬 上櫃電子公司前廠長被訴

臺北地檢署

股票上櫃公司協益電子,控告大陸子公司協隆東莞塑膠電子的陳姓廠長,涉嫌使用低階原料製造塑膠外殼低價高報,自2017到2019年間,收受劉姓原料商回扣近370萬元,另負責操作機臺的符姓員工也收回扣270萬元。臺北地檢署8日依背信等罪起訴陳、符、劉共3人。

檢調調查陳男明知大陸客戶指定較高規格塑膠原料製作機上盒和印表機外殼,但陳卻私下和劉姓原料供應商勾結,用比較低階的原料混充,低價高報,陳從中抽取2%到3%不等回扣。

另外在工廠負責操作機臺的符姓員工,明知原料不符需求,卻予配合,並參與抽成。檢調估計陳男從201年到2019年間,收到回扣臺幣200多萬元及人民幣30多萬元,符男則獲臺幣270萬元回扣。

結果大陸客戶收貨後,發現機殼品質問題向協隆母公司協益電子檢舉,陳男爲避免東窗事發,竟一度試圖遊說大陸客戶共同收回扣遭拒。經協益電子內部調查後向檢調提告。檢調調查時,僅符男繳回不法所得,檢方依背信等罪起訴陳、符、劉男3人,對符男求處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