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報低階原料收回扣370萬 上櫃電子公司前廠長被訴
臺北地檢署
股票上櫃公司協益電子,控告大陸子公司協隆東莞塑膠電子的陳姓前廠長,涉嫌使用低階原料製造塑膠外殼,低價高報,自2017到2019年間,收受劉姓原料商回扣近370萬元,另負責操作機臺的符姓員工也收回扣270萬元。臺北地檢署8日依背信等罪起訴陳、符、劉共3人。
檢調調查,陳男明知大陸客戶指定較高規格的塑膠原料,製作機上盒和印表機外殼,但陳卻私下和劉姓原料供應商勾結,用比較低階的原料混充,低價高報,陳從中抽取2%到3%不等回扣。
另外在工廠負責操作機臺的符姓員工,明知原料不符需求,卻予配合,並參與抽成。檢調估計陳男從201年到2019年間,收到回扣臺幣200多萬元及人民幣30多萬元,符男則獲臺幣270萬元回扣。
結果大陸客戶收貨後,發現機殼品質有問題,向協隆的母公司協益電子檢舉,陳男爲避免東窗事發,竟一度試圖遊說大陸客戶共同收回扣遭拒。經協益電子內部調查後向檢調提告。檢調調查時,僅符男繳回不法所得,檢方依背信等罪起訴陳、符、劉男3人,對符男求處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