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假好心收留3遺孤 偷變賣遺產獲利3000萬

▲段連排曾被報導其大愛行爲。(圖/翻攝自長城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河北衡水市宋恆娥宋恆歡宋海瑩姐妹父母在2005年遭謀殺,成爲孤兒的她們隔年得到了當地好心人」段連排的收留。然而宋姓姊妹多年後發現,段連排把她們父母留下的遺產轉到了自己名下,賣了600多萬人民幣(約3000萬臺幣)。

棗強縣警方表示,三姐妹的父親宋書亮在衡水市棗強縣從事裘皮染色事業經營得有聲有色,賺了不少錢,也因此使家裡僱傭工人起了貪心,進而搶劫宋家並殺害宋姓夫婦

據《騰訊新聞》報導,事發當時三姐妹還在讀書大姐宋恆娥18歲,二姐宋恆歡17歲,小妹宋海瑩14歲,突如其來的變故使她們成了無依無靠的孤兒,但也因此繼承不少財產,包括共4棟房地產、一塊120坪的土地以及做裘皮生意留下的硝染染料,但他們從不想變賣。

據報導,大姐同學的父親段連排2006年主動向三姐妹伸出援手,收留了她們。二姐宋恆歡表示,段連排對三姐妹算不上真正的收養,他們之間並未簽訂任何收養協議,三姊妹從未花過段家一分錢,但2007年曾把幾份一直隨身攜帶的不動產證明放在段姓男子家中的牀底下。

三姐妹自己承擔着7年中生活的所有開銷。二姐表示,她們賣掉家裡的部分舖料,加上父母的死亡保險金,又在學校裡打工,生活漸漸步入正軌;大姐順利完成了大學學業,成爲一名醫生,二姐繼續深造攻讀碩士,小妹也即將完成大學學業。

宋家三姐妹2014年1月發覺,藏在段家牀底下的幾張證明不翼而飛,且段連排已將宋家數百萬家產轉移到自己名下,隨即報案處理。

法院表示,段男在收養三姊妹隔年就陸續變賣宋家財產,共計獲得618萬人民幣(約3081萬臺幣);在經歷4次判決後,段男犯侵佔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約50萬臺幣),且須賠償受害人191萬餘元(約952萬臺幣)。三姐妹認爲這樣的判決太輕,將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