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總統設立兩岸和平委員會更顯急迫(沈迺訓)

賴清德總統恢復「國家統一委員會」、《國家統一綱領》只會是緣木求魚,較爲可行的做法應是總統府方面應優先設立「兩岸和平委員會」。(圖/本報系資料照)

總統賴清德日前提出擬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健康臺灣推動委員會」等三個總統府主導的委員會設立構想,引發廣泛討論。或有認爲總統擴權、侵犯行政院職權甚至沒有設立法源的疑慮。但也必須說,總統府設立相關委員會本非法定機關,屬於任務編組性質,用對內性質的行政規則即可處理,先前也並非沒有設立先例,例如於2006年遭扁政府終止適用的「國家統一委員會」、《國家統一綱領》即是。

因此,總統賴清德設立三委員會的核心問題並不在於沒有法源權限,而是在於賴是否應該基於《憲法》賦權適當自我限縮國家內政干涉程度,依《憲法》規定將權力施展運用於國防、外交以及兩岸關係等高階國家安全方面事務,將相關相對次要的國政事務推動實質依法讓行政權方面統籌規劃,避免外界有垂簾聽政現象的違憲質疑。

眼下臺灣最爲緊迫急要之事,當屬兩岸關係,兩岸關係在賴當選後急遽惡化,共軍繞臺強度與烈度不減反增,軍事演習範圍無限逼近海岸防線,近日再傳中止ECFA 134項關稅減讓,讓ECFA的存在有如《國家統一綱領》一般,就算沒有終止適用也是離名存實亡不遠。這一切都發生在賴當選後短短不到半年的時間,事態嚴重程度賴難道無感?

也因此,賴總統與其將心力投注在次要國政議題,試圖自我標榜上臺新政的用心,倒不如「解鈴還須繫鈴人」優先化解兩岸對峙的氛圍。賴身爲其中一位繫鈴人,必須正視造成兩岸關係惡化的源頭正是發生在民進黨蔡、賴兩人任內的事實。

然而在兩岸關係時空環境變化之劇的當下,對此來要求賴恢復「國家統一委員會」、《國家統一綱領》只會是緣木求魚,較爲可行的做法應是總統府方面應優先設立「兩岸和平委員會」,如同賴自己在就職演說中所提及「讓國家的利益優先於政黨的利益……朝野政黨推動法案,都能夠合乎《憲法》」,在合乎《憲法》與上位國家利益的意旨下,邀集朝野各方與重要民間人士,迅速開會爲兩岸僵局謀求出路,藉此讓對岸看到我方的政治誠意,纔是身爲總統的賴清德應行必行迅行之事。

(作者爲自由撰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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