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選錯檢察長 人民恐怕仍在刑架上(李克)

法務部

臺灣職安工安飛安等等頻頻出事,太魯閣號的出事,在立法院砲聲隆隆。近年來事故的發生往往是因爲一個小小的失誤而釀成大禍,風險的可怕正在於即使發生的機率僅僅是萬分之一甚至更低,但一旦發生,卻會導致難以彌補的損害。

職安、工安、飛安事件引起社會譁然,對國家公信力大打折扣,那我們國家還有更多的類似案件,雖然沒有引起注目但其後遺症並不比火車肇事所造成的危害輕!如翁茂鍾商人與法官不當宴飲事件,27本筆記本內容,與他往來的司法官約120人,其中法官多達60餘人,檢察官則有55人,若再加上退休調查局長、前刑事局長等警政署高官與一堆立委與行政官員,總計他在公務部門的朋友超過200人。猶如清朝的《百官行述》,詳細記錄文武百官施政缺失、私德問題。持有百官行述者,可私下控制官員,呼風喚雨。臺灣現代版的百官行述,揭開司法人員貪腐醜行,難怪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

法務部今年開出6個檢察長缺,共有37人報名,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將先選出12人,4月9日公佈名單送交法務部長,再從中選定6人出任,預定4月16日公佈結果。法務部長蔡清祥公開表示,會充分考量符合遴任資格者的品德操守、學識能力、統御領導、行政協調、敬業態度及業務績效,公平客觀地爲國舉才。

一般人民的認知檢察官雖屬行政職,但在法治上負有摘奸發伏的司法角色。檢察官是一種神聖公職,無論在何種法系,檢察官是刑事追訴的主導者,在一些法制中,檢察官也是公衆利益、國家利益的代表人。檢察長是檢察官之領導統御者,其品德操守與專業能力更是決定國家法令規範及社會公平正義能否彰顯之關鍵。

筆者發現報名者中有二名嚴重迫害民衆的歷史記錄。這些有瑕疵的官員一旦掌上大位其危害人民更甚,爲國家舉纔不得不慎!

1.陳盈錦經手過的基隆陳青旭欠繳罰鍰1.8萬導致房屋遭法拍事件,被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相關單位舉辦的「21世紀國家人權重大迫害案件」網路票選活動選爲第三名,此樁違法查封拍賣案件,衍生出官員僞造文書,拿假的查封公告,以及散佈不實消息讓當事人受到名譽上的損害等,陳青旭憤而提出自訴,提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等3人。本案還被列爲公務人員人權教育教案。陳盈錦身居要職,卻濫用公權力,不但未被究責,還讓他出來選檢察長這麼重要的職缺,人權何在?

2.侯寬仁在法務部長王清峰任內,被行政懲處記申誡,考績3年內拿2次乙等。侯在檢察官任內就爭議不斷,曾被媒體吹捧爲司法藍波,但其辦案慣用押人取供、恫嚇當事者、自問自答、筆錄登載不實,及違反偵查不得公開、科學辦案、無罪推定等手段,造成許多冤錯假案,侯在周人參案、雲林廢土案、馬英九等案,被爆出慣用不實筆錄方式,入人於罪或導致錯誤判決。其中尤以周人參電玩弊案太極門案件纏訟爲最。周人參案纏訟24年,起訴約200名被告,包括3名檢察官、38名警官,調查期間就有4名警官自殺身亡,最後警官被判有罪的僅有8位,而當初多位三線一星至三線三星被起訴之高階警官,最後皆獲判無罪,原本警界明日之星,大好人生已毀。

國家舉才應以品德操守及專業能力爲主,檢察長更是國家公權力及人民對政府信任與否之重要基礎,選錯檢察長,人民恐怕仍在刑架上,爲此檢察長之任命不可不慎!

(作者爲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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