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大陸扶持民營企業宜精準到位
近期大陸官方「反壟斷」雷厲風行,矛頭對準多家指標性民企,導致民企羣體有不安定感。就此,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日前出面安撫,表明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希望民企「放心大膽」發展;這可說是給民企派發定心丸。惟同樣值得關注的是,當前大陸民營企業的定義過於廣泛,涵括許多帶有公股的企業;至於最需要被照顧的私股「純民營」企業容易邊緣化。相關扶持政策宜分門別類、區別對待,以求精準到位;特別要照顧中小型私企,以培植一羣真正的民間企業家,來協助激發社會生產力。
大陸這一波反壟斷行動,截至4月底,官方已重罰阿里巴巴集團182億餘元人民幣,另正在調查騰訊、美團等集團;這些大型民企之先後「中箭」,被頗多民企業者視爲政策指標,即認爲其是「加強版的國進民退」政策,恐限縮民企經營條件,是個隱憂。而顯爲消除這種虞慮,習近平日前在廣西視察時,特地對民企喊話,如上所述。
其實,近年大陸中央政策,系持續力挺民企發展,官方亦從無「國進民退」說法。惟近期反壟斷風潮,仍讓人不禁聯想到孫中山先生的一項民生主義主張,就是「發達國家資本,節制私人資本」。大陸當前是否正在走這種路線,相當耐人尋味。
當前大陸也有私營企業,但政策上並不特別強調私企發展,而是把它歸類到「民營企業」裡面,和各種民企一起發展。換言之,私企不等同於民企;在「民企」這頂大帽子下,另有數量可觀的「公股企業」,資本來自地方政府、地方代管國企或集體企業,因此,民企羣體帶有「公私混雜」屬性,保有公家的影響力,這讓大陸中央可以理直氣壯地推動民企發展,只是不允許民企坐大到瓜代央企去主宰國計民生,如這一波反壟斷。
同時應注意到,「民營」也不等同於「民有」。如大陸有一些國有企業,讓私企入股,並委託其經營,而形成「國有民營」模式;這種企業究竟該歸類爲國企或民企,實頗有商榷餘地。另外,股票上市公司算不算民營企業,亦值得探討。
總的看來,當前大陸民企是一個「大籮筐」的概念,範圍廣泛,內容多元。即便是官方正式統計,也慣於採取這種「大口徑」尺度。最典型的是,官方統計上的「民間投資」,指的是「國家(以央企爲主)投資以外」的所有投資,包括公私股民企投資,乃至地方政府旗下機構的自主性投資,都算在內。如此的統計數據,難免失真;如統計顯示民間投資大增時期,也許市面上感受不到景氣熱絡氣息,因爲主力投資可能是公部門的幾個項目,不是社會民間資金的紛紛投入。
擴大化的民企概念,也難免使扶持民企政策失焦。如對民企融資優惠的政策舉措,若總額度有限,個別企業須爭搶,則「公股民企」因有官方背景,比較容易得手。相形之下,私人全資的純民營企業,即可能被冷落,得不到優惠,造成民企羣體內的差別待遇現象。
於今之計,大陸政府不妨將扶持民營企業政策作合理分類,以分別適用各種類型的民企;如分別適用地方級國企、集體企業、公股民企、私股民企等,並給予不同程度的扶持。
其中,中小型私股民企理應獲得最大程度的扶持。因爲這種企業代表社會基層生產力,而其經營項目也最能貼近廣大民衆的生活;惟其一般欠缺官方背景,容易被優惠政策舉措所忽略,這就需要官方對其作精準的扶持,如銀行體系特別爲其撥出優惠貸款額度、財政部門給予較大的減稅降費幅度等。
果能如此,則大陸社會生產力可望進一步激發,民衆生活亦可更加豐富多彩。而中小型私企的順利發展,會催生一羣真正的民間企業家,讓大陸國民經濟運行更活潑,也是「公有制主體」的重要補充。
如此特別照顧中小型私企的舉措,亦可適用於在陸中小企業臺商,以深化兩岸經濟融合發展。如習近平3月下旬在福建省視察時,要求福建「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該省承接的這項新任務,其實也可以通過加強照顧中小企業臺商來逐步達成,並將加強照顧模式推廣到其他省市。
要言之,陸方有必要想方設法,讓中小企業臺商在大陸能普遍存續發展,否則兩岸融合發展的基礎就不牢靠。如同陸方對內扶持民企,若無法特別照顧中小型私企,則其社會效益就會打折扣。這兩者的道理是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