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央啓傢俱有限公司被罰款 0.46 萬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央啓傢俱有限公司因 2024 年 6 月 18 日,收到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寄送的《檢驗報告》和相關材料,該《檢驗報告》反映其生產的單人位沙發產品判定爲不合格,被佛山市南海區九江鎮人民政府罰款。

根據公告內容,2024 年 6 月 18 日,我單位收到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寄送的《檢驗報告》和相關材料,該《檢驗報告》反映佛山市央啓傢俱有限公司生產的單人位沙發產品判定爲不合格。

佛山市央啓傢俱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構成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爲。責令當事人停止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爲,並對當事人處以如下一般行政處罰:一、處貨值金額(3640 元)1.26 倍罰款,即罰款 4586.4 元(大寫:4586元4角);二、沒收違法所得 560 元(大寫:560元整)。共計 5146.4 元(大寫:伍仟壹佰4拾陸元4角)。

行政相對人名稱佛山市央啓傢俱有限公司行政相對人類別法人及非法人組織行政相對人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605MA56CX3E0M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陳帆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2024〕(南)江綜執市監罰罰字142號違法行爲類型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違法事實2024年6月18日,我單位收到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寄送的《檢驗報告》和相關材料,該《檢驗報告》反映佛山市央啓傢俱有限公司生產的單人位沙發產品判定爲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構成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爲。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處罰類別罰款處罰內容責令當事人停止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爲,並對當事人處以如下一般行政處罰:一、處貨值金額(3640元)1.26倍罰款,即罰款4586.4元(大寫:肆仟伍佰捌拾陸元肆角);二、沒收違法所得560元(大寫:伍佰陸拾元整)。共計5146.4元(大寫:伍仟壹佰肆拾陸元肆角)。罰款金額(萬元)0.458600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0.056000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處罰決定日期2024-08-02處罰機關佛山市南海區九江鎮人民政府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