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凱添聖金屬材料有限公司被罰款 3 萬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凱添聖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因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被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人民政府罰款。

根據公告內容,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佛山市凱添聖金屬材料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構成了違規行爲。處罰類別爲罰款,罰款人民幣 30000 元(大寫:3萬元整)。

行政相對人名稱佛山市凱添聖金屬材料有限公司行政相對人類別法人及非法人組織行政相對人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606MA4UR662X1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郭業偉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粵佛順樂環行罰罰字〔2024〕8號違法行爲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違法事實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罰類別罰款處罰內容罰款人民幣30000元(大寫:叄萬元整)罰款金額(萬元)3.000000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處罰決定日期2024-08-05處罰機關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人民政府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