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曼益夫陶瓷有限公司被罰款 100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潮州市曼益夫陶瓷有限公司因當事人銷售的“智能坐便器”未在產品頁面醒目位置展示相應的水效標識的行爲,被潮州市潮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 10000 元。

根據公告內容,當事人銷售的“智能坐便器”未在產品頁面醒目位置展示相應的水效標識。

潮州市曼益夫陶瓷有限公司違反了《水效標識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構成了未在產品信息展示主頁面醒目位置展示相應的水效標識的違法行爲。罰款 10000 元。

行政相對人名稱潮州市曼益夫陶瓷有限公司行政相對人類別法人及非法人組織行政相對人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5103MACYP4NK7D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李曉鐺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安市監龍處字〔2024〕44號違法行爲類型違反了《水效標識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違法事實當事人銷售的“智能坐便器”未在產品頁面醒目位置展示相應的水效標識的行爲,違反了《水效標識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已構成未在產品信息展示主頁面醒目位置展示相應的水效標識的違法行爲。處罰依據依據《水效標識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罰類別罰款處罰內容罰款10000元罰款金額(萬元)1.000000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處罰決定日期2024-07-25處罰機關潮州市潮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