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被罰款7998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保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廣告違法行爲,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坪山監管局處以罰款7998元。

根據公告內容,由於廣告違法行爲經過進行詳述。

深圳市保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構成了廣告違法行爲。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坪山監管局根據相關法規,決定對深圳市保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處以罰款7998元。

行政相對人名稱深圳市保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行政相對人類別法人及非法人組織行政相對人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MA5H1LU806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MA5H1LU80440300215093433

法定代表人黃偉容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深市監坪處罰〔2024〕碧嶺50號違法行爲類型廣告違法行爲違法事實廣告違法行爲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發佈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爲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處罰類別罰款處罰內容罰款7998元罰款金額(萬元)0.799800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處罰決定日期2024-07-08處罰機關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坪山監管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