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外籍看護工「喘息服務」12月上路 照護空窗1天就可申請

▲爲減輕失能者家庭照顧壓力勞動部宣佈,12月起放寬喘息服務限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以往聘僱移工看護家庭雖然可以申請喘息服務,不過門檻限制,常常「看得到、用不到」,勞動部與衛福部推動「擴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自12月1日起放寬限制,未來只要移工休一天無法提供服務,僱主即可向長照中心申請喘息服務。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10月底,在臺外勞人數正式突破70萬大關,其中產業外勞達44萬6779人,社福外籍勞工達及看護工則分別爲25萬6383人、25萬4457人。不過衛福部原先規定,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遇到移工長達1個月以上無法提供服務,才能申請長照中心補助的喘息服務,因此當移工短暫休假時,僱主須由家人自行照顧,或全額自費聘僱本國照顧服務員或尋求喘息服務單位購買服務。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表示,爲減輕失能者家庭照顧壓力,且落實外籍勞工休假權益,只要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被看護者,如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第7級或第8級且爲獨居,或主要照顧者爲70歲以上的長照需要者,在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提供照顧時,即可申請喘息服務。

薛鑑忠進一步說明,喘息服務可分爲居家機構、日間照顧、夜間等,並按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等身分別給予100%、95%及84%費用補助額度,相關經費由長照基金與就業安定基金共同分擔。

勞動部與衛福部推動「擴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這項新措施預計在12月1日起正式上路民衆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若有喘息服務的需求,可利用市話手機撥打「1966」申請,各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將有專人提供申請喘息與其他長照服務相關資訊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