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加碼如何激活車市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正式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多項措施惠及汽車行業

■“放管服”逐步推進優化汽車使用環境

近年來,我國“放管服”正在不斷深化,以往的“放管服”相關文件着重在政策管理制度層面優化營商環境,而今年的政策則更加具體。

《方案》包括把實施好宏觀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結合起來,提高宏觀政策實施的時效性精準性,“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創造力;“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質量;“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實惠,調動好各方面積極性,形成推動改革的工作合力。《方案》明確25項重點任務,共74項具體措施,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

7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近年來,我國營商環境明顯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環節,特別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響,企業困難凸顯,亟需進一步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既立足當前又着眼長遠,更多采取改革的辦法破解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堵點痛點,並提出六大方面共20條具體措施。其中,推動取消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並將相關考試培訓內容納入相應等級機動車駕駛證培訓,駕駛員憑培訓結業證書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就是《意見》針對進一步降低就業創業門檻、優化部分行業從業條件提出的具體措施。

隨後,10月22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異地辦”“便捷辦”“網上辦”三個方面12項公安交管優化營商環境新措施,試行私家車登記持身份證全省通辦,擴大機動車免檢範圍,放寬小型汽車駕駛證申請年齡,擴大體檢醫療機構範圍,進一步優化汽車使用環境。隨後各地也陸續推進“放管服”落地,積極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隨着“放管服”各項改革措施的推進,我國的營商環境逐步向好,汽車行業的活力逐步恢復,尤其在新能源汽車領域。數據顯示,截至11月初,今年我國新增新能源汽車相關企業已經超過4.8萬家,超過去年全年的新增數量。

■宏觀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結合

《方案》提出,要把實施好宏觀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結合起來,提高宏觀政策實施的時效性和精準性。其中,第一項任務就研究如何把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實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國家稅務總局黨委書記、局長王軍介紹,2016~2020年新增的減稅降費累計將達7.6萬億元左右,特別是2019年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全年新增減稅降費達到2.36萬億元,佔GDP的比重超過2%,拉動全年GDP增長約0.8個百分點。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原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張書林在接受《中國汽車報》記者採訪時曾表示,面對新的發展形勢,汽車行業多年在企業、資本、產能、佈局等方面積累形成了結構性矛盾,不利於新格局的構建,必須深化改革。強化短期刺激政策、強化稅制改革正是重要內容。

“在對外資全面開放的形勢下,應弱化汽車消費的短期刺激政策,強化以減輕消費者負擔、改善交通環境,激活中央和地方促進市場發展的積極性爲目的的稅制改革,使已執行35年的車輛購置費和已執行26年的汽車消費稅真正發揮積極作用。”張書林說道。在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爲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的背景下,爲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經營機遇及空間,需要繼續貫徹落實各項減免政策,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有效降低成本,切實減輕其負擔。只有這樣,企業在面對風險挑戰時纔有更大的騰挪空間和轉圜餘地,纔有更多精力進行轉型升級。

《方案》還提出,讓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更加便利、更加優惠,這將有利於民營企業獲得更好的融資環境。在張書林看來,目前我國汽車整車企業中,國有企業佔80%,民營企業只佔20%,而這20%卻主導着自主乘用車市場格局。汽車產業是典型的競爭性行業,要使我國自主乘用車市場的佔有率大幅提高,形成真正的強國優勢,就必須加快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實現企業運行機制的改革。

■放出活力和創造力激發企業市場主體競爭力

《方案》提出,“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創造力,具體包括系統梳理現有各層級審批和各種具有審批性質的管理措施,並形成清單,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並給出編制公佈中央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出臺規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規定等具體措施;大幅精簡各類重複審批,對重複審批進行清理,同時要強化責任意識,明確“誰審批誰負責”,絕不能“一批了之”。

衆所周知,汽車行業多年來施行的嚴格資質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更多想要進入這個行業的企業,隨着“放管服”的不斷推進,目前我國汽車生產企業的資質管理已經改爲備案制,報廢機動車行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已經“證照分離”,外商投資股比限制也在逐步放開,汽車企業的發展活力得到釋放,尤其是在新能源汽車領域,已經呈現出百家爭鳴的競爭發展格局。

《方案》還提出,要進一步降低准入門檻,提出取消對微觀經濟活動造成不必要干預的審批,推動由事前審批轉爲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改變“以批代管”的情況。要在今年底前制定出臺深化汽車生產流通領域“放管服”改革的有關意見。簡化優化汽車生產准入管理措施,統一汽車產品准入檢測標準,推行企業自檢自證和產品系族管理,有序放開代工生產等,以及簡化優化網約車行業市場準入制度。

面向未來更激烈的市場化競爭,張書林強調,汽車行業還需要更加開放。他表示:“相關准入政策應允許新造車企業拓展技術、產品發展空間;相關金融機構應執行對內資、外資一視同仁的信貸政策,爲本土企業創造與外資企業公平競爭的經濟政策環境,提高我國汽車產業自主可控能力。”

《方案》明確,將嚴格執行外商投資法及配套法規,清理與外商投資法不符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確保對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落實好外資准入負面清單,清單之外不得設限採取有效措施吸引外資,進一步落實安商穩商、招商引商的工作任務。中國汽車工程學會名譽理事長付於武表示,發揮企業的創新能力是當前我國汽車工業邁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而要激發包括造車新勢力等企業在內的一衆企業的創新能力,必須優化行業發展環境,給企業創新創造更好的發展空間。本報記者 王金玉《 中國汽車報 》(2020-11-30  00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