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前奪2命!開車撞妻與律師再輾過 洪當興被判死刑

男子洪當興紅色廂型車自後猛力衝撞,小貨車還輾過黃、李2人傷重身亡。(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發生在去年震驚社會臺南地院西側人車通道開車撞死律師黃政雄妻子李怡慧案2人的男子洪當興,被臺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臺南地院26日天下午5時宣判,以洪當興犯行惡性重大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消防人員將重傷的黃、李2人送醫急救後,仍先後傷重不治身亡。(圖/記者林悅翻攝)

106年7月17日下午3時30分許,臺南地院院區西側門人車通道通往健康路的路口處發生一起重大車禍,當時開完離婚家事庭,相偕走在通道上,往健康路方向行走的委任律師黃政雄,與委任人女子李怡慧,突遭一輛紅色廂型車自後猛力衝撞,小貨車還輾過這對男女,黃、李兩人躺臥地上傷勢嚴重,2人送醫後先後傷重不治身亡。

▲消防人員將重傷的黃、李2人送醫急救後,仍先後傷重不治身亡。(圖/記者林悅翻攝)

警方到場查獲肇事者機洪當興(44歲)與女死者李怡慧(44歲)是夫妻關係,律師黃政雄(44歲,桃園人)是李女的委任律師。警方調查,當天下午2時多,洪男與妻子、黃姓律師到臺南地院開離婚家事庭,開完庭後,下午3時半許他開車要離開時,想到法院開庭時,黃姓律師口氣強勢,又想到過去跟妻子的種種不愉快事情,看到對方2人邊走邊討論,言談間手勢動作,使洪憶起與李女相處時產生的不愉快,及調解時李女對其說話態度及口氣,讓洪更加怨恨,猛踩油門加速從後衝撞李怡慧與黃政雄,並從兩人身上輾壓過去,黃肋骨骨折氣血胸,當日送醫急救仍傷重不治。洪男辯稱他開車作勢衝撞想嚇嚇他們,沒想到方向盤打得太過,竟然撞上他們,並非有意撞死對方,他也有打電話報案

▲洪男駕車追撞2人後,撥打電話報案。(圖/記者林悅翻攝)

臺南市警四分局調查,案發時消防局119有接獲5通報案電話,其中一通是洪嫌用手機撥打報案的。惟檢警認爲,從視監視器影像認爲,洪嫌開車撞上李女與黃姓律師後並未停車,還繼續輾過兩人身體,有故意殺人意圖,依刑法殺人罪嫌送辦。

檢察官認爲,洪當興與黃政雄並不認識,僅因其妻委任參與調解,黃本於律師職責爲李女主張權益,竟遭洪懷恨在心,路途中故意駕車從後猛烈撞擊輾壓,造成兩人死亡,手段兇殘且完全不,檢方認爲洪男行兇手段兇殘,向刑庭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