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任何被告以不求處死刑爲宜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長久以來的死刑存廢爭議出現轉折,《聯合報》報導,法務部即將出版的第一部人權報告中,建議檢察官對任何被告「以不求處死刑爲宜」。

國內目前仍有死刑規定,法務部現階段規劃逐步減少死刑;報導指出,除了廢除唯一死刑的刑法規定,同時建議修法要求最高法院對死刑定讞判決應採一致決。此外,司法院研擬,最高法院對死刑案件要進行公開辯論

法務部預計明年2月出版人權報告,爲減少死刑,建議檢察官在起訴求刑、或是案件審理被問到量刑意見時,「以不求處死刑爲宜」。未來人權報告除將邀請國外專家或具國際聲望的人權專家審查,並將人權報告書遞交給友好國家聯合國相關組織,希望能提升我國人權水準

儘管如此,重大刑案最後的判決結果仍在於法官,檢察官或法務部都無法影響法官的決定。目前判決定讞的死囚累計有51人,何時會有下一波執行仍是各界關注的焦點

據人權報告統計,國內目前有九部法律中有死刑規定,五十七條罪名可判死刑;過去十年國內宣告死刑的案件,平均偵審期間爲5.8年,但有的個案長達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