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媒:CBA天價罰單是"秋後算賬" 對林書豪無約束

一週之內,CBA聯賽兩次爲爭議事件開出罰單,卻均引發了更強烈的質疑聲。前一次始於“京粵之戰”的最後時刻,北京男籃球員王驍輝惡劣的防守動作犯規後毫無悔意的態度,成了一場輿論大戰的導火索。先是廣東男籃通過官微指名道姓告誡對手“籃球比賽不應該有這種動作”,北京隊兩大主力方碩翟曉川隨後予以反擊,前者搬出上賽季季後賽廣東隊內線曾繁日擊打北京隊外援尤度要害的例子,意指北京隊從未在類似情形下通過官方社交媒體激化矛盾,而翟曉川的表達更爲直接——“說點積極向上的行不”。

兩隊的口水仗在北京男籃“橋歸橋路歸路”的迴應中暫告段落,但輿論爭議卻持續發酵。事發次日,以《新京報》爲代表的部分媒體認爲廣東隊通過社交媒體的“引戰”行爲,不符合聯賽對各俱樂部“不得發表或轉載不利於CBA發展,有損CBA形象的不當言論”的規定;持異議的媒體大多態度類似,譬如《東莞日報》在標題中所提及的“對手(北京男籃)輸球輸人”。

“嚴重違反體育運動精神的行爲”,CBA官方在事發次日公佈的罰單中如是定性王驍輝的犯規行爲,這也是整起事件中唯一不存在爭議的部分,但罰單本身並未逃過外界的口誅筆伐,原因就在於“量刑”。根據罰單,王驍輝被處以追加禁賽一場、罰款5萬元的處罰,與廣東隊球員任駿飛此前收到的罰單如出一轍,而當初後者的行爲被定性爲“有傷害性的籃球動作”。不同的嚴重程度,相同的處罰力度,是CBA這紙罰單被廣泛質疑的原因所在。更重要的是,在王驍輝之前,另一北京隊球員劉曉宇也曾在比賽中做出類似的絆人動作,但在未引發輿論關注的情況下並未受到追加處罰。

處罰標準的飄忽不定,是CBA聯賽多年來被外界反覆詬病問題。可以理解的是,聯賽針對不同違規行爲的判罰尺度每年都在隨着內外部環境的不同而改變,部分自媒體將“2014-2015賽季山西隊外援韋弗賽後在球員過道內摔椅子遭禁賽六場”與王驍輝如今受到的處罰對比並不妥當。然而,當同一賽季發生類似行爲,處理方式卻截然不同,這多少有些說不過去。

隨着時間推移,“京粵之戰”引發的爭議正逐漸平息,然而昨日,CBA聯賽公佈的另一重磅罰單再次點燃了公衆的情緒。據新華社等權威媒體報道,爲維護和提升品牌形象,同時保障合作伙伴權益,近日聯盟已向各俱樂部發出通知,對21起CBA聯賽裝備違規事件進行通報和處理。據悉,處罰對象涉及杜鋒、郭艾倫等十餘位教練與球員,罰款總額高達數百萬元,其中郭艾倫一人就被罰115萬元,原因是在比賽現場、訓練期間、賽後新聞發佈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比賽場館等場合未按要求穿贊助商指定裝備。

重視與保護贊助商權益,是CBA走向職業化的重要標誌。四年前,易建聯球鞋不適爲由,將聯賽贊助商李寧提供的球鞋扔在球場後憤然離場,此事件最終導致此後的聯賽贊助合約大幅縮水,而大多數國內球迷現在也已能理解並接受聯賽對於球員裝備的強制規定。然而,CBA如今的這紙罰單寫滿蹊蹺,21起通報的違規事件中有15起發生在上個賽季,最早一起甚至可以追溯到今年1月初。正因爲此,本賽季已離開CBA的林書豪也離奇地出現在了罰單之中。顯然,逾期不交罰款就處以停賽處罰的規定對林書豪並無任何實際的約束,而對於其他球員而言,要在12月14日截止日前籌措動輒數十萬元的罰金就成了賽場之外的另一樁心事。在CBA已建立工資帽制度的當下,對於買爾丹、白昊天等非頂尖球員而言,這並非一筆小錢

聯賽的相關制度早已寫在規程之中,這起事件的爭議並非罰金多少,外界廣泛質疑的是“秋後算賬”的處理方式——爲何直至今日才公佈針對發生在300余天前的違規行爲的處罰結果?罰單中有多位球員是因爲同一行爲多次被罰,其間聯賽管理層是否盡到了提醒與告知的義務?其中後一點尤爲受到外界的關注。畢竟聯賽對同一違規行爲的處罰力度,會隨着累犯次數增加而不斷增加。根據部分國內媒體的報道,郭艾倫三次乘坐交通工具往返場館期間的裝備違規行爲罰款金額分別爲3萬元、42萬元與60萬元。面對鋪天蓋地的輿論質疑,CBA聯賽想要走出這場信任危機,就必須在這兩大問題上給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作者:謝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