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失蹤協尋率低於5成 王育敏籲失蹤兒列重大刑案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召開記者會,呼籲將失蹤兒列爲重大刑案列管。(圖/記者賴映秀攝)

記者賴映秀/臺北報導

臺南一名1歲7個月大的賴小弟失蹤,近1個月仍無法尋獲,據兒福聯盟統計,國內至今有111名兒童尚未尋獲,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呼籲警政署恢復「護幼專案」。警政署防治組長謝芬芬迴應,已針對6歲以下兒童失蹤訂定作業要點,至於成立專案如果能安慰人心,警政署也不會反對。

爸爸帶着兒子最愛的玩具出席記者會,呼籲帶走小孩人能好好照顧小孩,或讓孩子能在公共場所被尋獲。兒福聯盟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組長許慶玲指出,1992年到2014年公開協尋337名兒童,至今仍有111名失蹤,現行的「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僅透過臨檢、兒童可能出現範圍協尋,又不能調閱相關人士通聯記錄,造成兒童失蹤協尋不易。

王育敏表示,6歲以下兒童失蹤僅透過「一般協尋」,查尋作業要點應將非家人帶離、兒虐、家暴案的6歲以下兒童失蹤,列爲緊急協尋案件,24小時後以重大刑案列管;而1992年曾施行「護幼專案」要求12歲以下失蹤兒童比照重大刑案,加強偵破幼兒失蹤案件,呼籲警政署應考慮恢復。

謝芬芬指出,1個月內將修正失蹤人口作業要點,目前已將6歲以下兒童失蹤狀況列入SOP流程。至於是否恢復「護幼專案」,謝芬芬指出,要針對失蹤兒童執行專案,如果能夠安慰人心,警政署也沒有反對意見。警政署刑事警察副局長陳檡文則說,賴小弟的個案全力偵辦,依據查尋作業要點,兒童失蹤確定涉及刑案,將比照重大刑案處理,通報管制並加強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