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4歲女童失蹤案 應比照重大刑案偵辦
駭人聽聞的南投4歲女童在失蹤2個月後,遭殺害埋屍,女童今年5月被人帶離家,平常照顧女童的阿嬤在7月7日向臺中警方報案協尋失蹤人口後,社會局社工介入查訪,調查沒有女童出境及就醫紀錄等;有民衆反映,應將6歲以下無自我保護能力幼童,納入緊急協尋對象,並比照重大刑案由專責員警不分轄區擴大偵辦,避免憾事發生。
臺中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月迄今,12歲以下失蹤協尋人口共通報的84名失蹤兒童,分別爲女童40人、男童44人,截至4日爲止警方已尋獲77人,尚未尋獲7名失蹤兒童,有3男4女,尋獲率91.7%。
警方表示,警方協尋失蹤兒童,透過網路、媒體或到家查訪、失蹤兒童專刊、手機簡訊等媒介,發佈協尋資訊,集合社會大衆的力量協助幫忙,迅速找回失蹤兒少。
女童的阿嬤向警方說,女童在5月份被媽媽帶走,期間她跟女兒表示要找孫女視訊未果,擔心孫女恐遭不測,7月7日趕緊報案,但或許阿嬤報案時,女童可能早已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