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偷隔壁大媽內褲尻槍後「歸位」 檢方不起訴

陳男拿來自慰用的廖婦內褲。(張穎齊翻攝)

被陳男拿來自慰用的廖婦內衣。(張穎齊翻攝)

惡男出沒!基隆市1名陳姓男子(29歲)平時擔任搬運工人,但卻對隔壁大媽內褲「情有獨鍾」,去年9月經過看見後,便色心大起,先後將內褲偷來手淫3次,且專偷同1名50多歲廖姓婦人內衣褲,但陳男「尻」完後都會將內衣褲放回原位,卻仍然被鄰居發現報警檢方偵辦後認爲,陳男偷走內衣褲後有歸還,沒有佔據的意圖,應屬使用竊盜而不起訴處分

經查,陳男自去年9月起,便開始物色鎖定廖婦的內衣褲,他從廖婦家陽臺偷了內衣褲後,就到了附近空地開始自慰,等到過了5至10分鐘「完事」後,便會「物歸原主」,但有了第1次經驗後,陳男就食髓知味,過了5個月仍難以忘懷,事隔5個月後,到了今年1月決定再次下手,分別在24日及28日繼續偷廖婦的內衣褲來泄慾。

檢警調查,鄰居在陳男在偷第3次內衣褲後,於是趕緊報警,警方也依竊盜罪將陳男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而陳男到案後也坦承犯行,但辯稱說「我只是拿來自慰,用完後就放回去了,沒有要據爲己有!」並承認自己3次共「拿」了4件內衣褲來「發泄一番」,但廖婦卻都不知情,以爲只有1次。

經檢方偵辦後,採取參照最高法院判例,「竊盜罪以行爲人具有爲自己或第3人不法所有之意圖,而竊取他人之動產,作爲構成要件,若行爲人欠缺此不法所有意圖要件,例如只單純擅取使用,無據爲己有之犯意,學理上稱爲『使用竊盜』,尚非刑法非難之對象」,日前偵結,將陳男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