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介白/民粹辦案證據擺一邊 你我恐成下個司法被害者
▲民粹辦案把證據擺一邊,棄守法律專業,你我都可能成爲潛在的司法人權被害人。(圖/視覺中國CFP)
中央研究院日前公佈「臺灣經濟競爭與成長策略政策建議」報告,直指臺灣在法律、環保及兩岸僵局,會導致臺灣陷入黑暗的十年。其中的法律風險,除了充斥民粹式的立法外,司法人員也搭上民粹便車,只爲辦倒特定人選,操弄起完全不用成本的民粹。殊不知,棄守法律專業,把法律擺在一邊的結果,每個民衆都成了潛在的司法人權被害人,也大大影響外資投資臺灣的意願,最後的結果都要全民埋單。
最近,涉及貪瀆案的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的妻子彭愛佳,因工作關係須赴大陸採訪,向高等法院聲請單次暫時解除出境限制, 然而,媒體關注的焦點在於彭愛佳如何的淚求解境,蒞庭的檢察官在開庭時,並未針對暫時解境的必要性等要件進行攻防,反而質疑彭女,要她去問街上的路人、賣水果的,有誰會認爲她無罪?
檢察官的這番話沒有引發媒體批評,因爲林益世早已是媒體定調十惡不赦的貪官污吏,身爲法律人的檢察官,在法庭不講法律證據,卻便宜行事的大搞民粹,訴諸全民公審。從檢座口出誰會相信彭愛佳是無罪的話語,不僅罵了判決彭愛佳無罪的一、二審合議庭共6位法官,就連自己身爲法律人,一切講求證據的原則也不堅守,這樣的公訴檢察官言行,像不像政論節目中信口開河的名嘴。
早在檢調介入偵辦之前,因爲媒體先行披露林益世索賄惡行的原故,在還未接受審判前,林已是媒體定調的大貪官,就此得出家人也鐵定是共犯的邏輯,檢察官索性跟着輿論起舞,講出會引起媒體關注下標的話,沒有意外的話,肯定沒人會將其不當言論當一回事,也不會被移送評鑑,因爲丟的是順風球,很安全。
▲在「滅頂」的仇恨激化下,只有魏應充當董事長的味全調合油出事被辦,其他油品大廠捏把冷汗的安全下車。(圖/記者李毓康攝)
回想引發食安風暴的頂新事件,正因爲跟每個人的日常飲食有關,所受到的關注程度更是空前,檢座想趁此爭當食安英雄的心態可以理解,當然相當程度也是在捍衛國人健康。
不過,就在司改國是會議召開期間,魏應充被控的味全調合油案也在此經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定讞。但有誰會去了解或深究,魏應充到底是爲什麼入獄?大多數民衆恐怕會認爲魏應充因爲賣黑心油才被抓去關,是罪有應得,其實真正的原因是油品廣告商標的食品標示不實,與賣黑心油一點也扯不上關係。
講細一點,是味全的油品包裝上有橄欖、葡萄等圖樣,會讓消費大衆誤以爲,油品含有相當比例的橄欖油或葡萄籽油,但實際上的比例卻只有百分之一,法院因此認爲這樣的標示包裝涉及詐欺,依刑法的虛僞標記罪和詐欺取財罪,判處魏應充二年徒刑確定。
有趣的是,在滅頂風波的同一時間,賣場架上的類似油品(包括國內多數大廠)都是如此標示,但在「滅頂」的仇恨激化下,只有魏應充當董事長的味全調合油出事被辦,其他油品大廠捏把冷汗的安全下車。另一個重點是,行政機關衛福部訂定的市售調合油外包裝品名標示規定,並沒有認定這樣的包裝標示有違法,也不曾對此廣告不實有開罰的紀錄,但司法單位卻認定是構成刑責的標示不實罪。
在國內常有種詭異的氛圍,爲了堵住民怨,必須找個人來交待,司法雖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在國內不少的重大矚目案件中,類似的情況卻是層出不窮。檢方於啓動刑事追訴大刀的過程中,竟悲哀的充斥各種假藉司法正義之名,行操弄民粹之實的辦案手法,這叫爲達目的不擇手段,在臺灣邁向法治國家的路途中,你我都要大聲唾棄如此的操弄法律民粹。
由彰化地檢署偵辦的頂新越南油品案,一審獲判無罪,目前正在臺中高分院二審審理中;然而,從地檢署到高檢署,每到開庭前,檢方總是有計劃的先對媒體放話,爲求獨家新聞,媒體想當然耳的忘了平衡報導,一面倒的引用檢方單一口徑的指控。再經由媒體報導後,造成閱聽者先入爲主的人云亦云,待法院日後若判決被告無罪時,因結果未符合檢方的有罪期待,再羣起攻擊法官是「恐龍」,依恃着輿論,再強加壓力看法官膽敢再判無罪,證據成了法院的花瓶陪襯。
彭愛佳聲請暫時出境案,蒞庭檢察官的民粹發言做了最壞的錯誤示範,但沒人在意;頂新案魏應充的有罪判決,在社會一片「滅頂」聲浪中,有罪判決看似符合一般國人的社會期待,也接近國人的法律感情,但接下來呢?
我不是他們的辯護律師,沒有理由要幫他們講話,但你我都可能遇到的司法人權必須被捍衛,要避免冤錯假案,證據到哪就辦到那,說的簡單輕鬆,如果司法人員能堅守此原則,揚棄民粹辦案,纔是臺灣法治的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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