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戰「特殊性關係」嘗敗 馮光遠:想知道法官的理由
▲「特殊性關係」民事二審宣判敗訴,馮光遠說,很好奇法官的理由是什麼。(圖/本報資料照)
總統府資政金溥聰,和作家馮光遠決戰「特殊性關係」官司,馮光遠可謂首嘗敗仗。第一時間得知消息,馮光遠說當然要上訴呀,不過他最想知道的是法官判決結果的理由,因爲這可關係到臺灣未來,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馮光遠上午在辦公室開會,高等法院法官11點宣判,判決馮光遠得賠償金溥聰100萬元,並且在4大報登報道歉。對此馮光遠接受電話訪問,他說和原先預期落差很大,他當然會上訴。
不過案子發生至今,刑事一審二審、民事一審,法官的見解都差不多,沒想到這次卻突然轉折。馮光遠說「我不能說法官有問題,歷次開庭也沒聽到新的事證、見解,所以好奇幾位(高院)法官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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