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啓動 遊客今後可“網約”導遊
原標題: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啓動
據新華社電旅遊途中,如何查詢景區附近的導遊是真是假?如果遇到導遊“欺客宰客”或“強制消費”怎麼辦?今後,遊客通過網絡、手機移動端就可以查詢導遊執業信息,點贊或者投訴導遊的服務。這是導遊自由執業試點的重要內容之一。24日,國家旅遊局在哈爾濱召開全國導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議,全國導遊公共服務監管平臺同時啓動。
國家旅遊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開展導遊自由執業試點,要建立健全導遊自由執業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範,搭建全國導遊公共服務監管平臺,推動企業建立網絡預約導遊服務平臺,建立導遊自由執業管理與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導遊執業記錄、以遊客滿意度爲導向的社會評價體系。
線上自由執業是指遊客通過網絡平臺預約,導遊按照預約向遊客提供單項講解或者嚮導服務,並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取導遊服務費的執業方式;線下自由執業是指遊客通過旅遊集散中心、旅遊諮詢中心、A級景區遊客服務中心等機構預約,導遊按照預約向遊客提供單項講解或嚮導服務,並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取導遊服務費的執業方式。
目前,國家旅遊局在江蘇、浙江、上海、廣東啓動線上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在吉林長白山、湖南長沙和張家界、廣西桂林、海南三亞、四川成都等地啓動線上線下導遊自由執業試點。
導遊說
能好好當導遊 誰願意當導購?
不合理低價甚至“零負團費”就像一個毒瘤,一直困擾着旅遊業。由此帶來的強迫遊客購物或者安排另付費項目,極大損害了消費者利益,讓遊客深惡痛絕。
一位因要求遊客購物和增加自費景點被吊銷執照的導遊說:“我們也希望遊客開心。能好好當導遊,誰願意當 導購 ?”
他告訴記者,以前的旅行團都是他個人從旅行社“買”來的。如果遊客不另外消費,自己要倒貼每人幾百元。“不能辛苦了幾天,還要自己掏錢,這樣連基本生活都過不下去。”
由於旅行社之間惡性削價競爭,用低於成本的價格吸引遊客,導遊只能靠帶遊客二次消費來彌補團費的不足,這是長期以來整個行業的一個潛規則。
出境遊也是如此。記者瞭解到,大部分旅行社在導遊接團出行前,都要求導遊繳納“人頭費”。以30人團赴歐洲爲例,導遊在出發前就必須墊付“人頭費”“酒店稅費”“大巴車進城費”等將近4萬元。
靠什麼把這些錢賺回來,是導遊在行程中考慮的第一問題。“不交這筆錢就領不到活兒,能不能掙回來,能賺多少,全靠導遊的 本事 了。”有導遊忍不住吐槽。
遊客說
有助於讓導遊價值迴歸到服務
國家旅遊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遊客的評價將是導遊今後業務量多少和服務費高低的重要參考內容。此外,今後導遊收入的主要來源是遊客支付的導遊服務費和自願支付的小費。
此外,今後如果自由執業的導遊向遊客強行推銷商品和服務的,或向旅遊者兜售、變相兜售物品,或欺客、宰客,強迫遊客購物的,經遊客舉報覈實,按照《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相關條款處罰,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吊銷導遊證並予以公告。
《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工作中期評估報告》顯示,接受調查的2170名遊客中,有78%的遊客支持開展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工作,大多數遊客對試點工作持樂觀態度。有網友表示,導遊不受旅行社盈利目標制約,可以靠自己的真本領吃飯,不僅能遏制導遊變“導購”,也有助於讓導遊價值迴歸到服務本身。
上海遊客鄭女士擔心,以前出了問題還可以找旅行社,導遊自由執業之後出了問題找誰?
“規範 網約導遊 ,除了對違規導遊 秋後算賬 ,更重要的是加強事前和事中的監管。”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副教授翟向坤錶示,監管機構、行業協會和平臺在審覈導遊資質的過程中可以接入行政處罰記錄、徵信系統等相關信息,嚴把自由執業導遊註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