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LOL打到對簿公堂 罵廢物雜種臺獨替代役不起訴

陳男在玩《英雄聯盟League of Legends》用「臺獨替代役」、「廢物」、「雜種」辱罵林男,挨告公然侮辱,獲不起訴處分,此爲示意圖,非當事人。(張穎齊攝)

打LOL打到打官司!陳姓男子熱愛遊玩知名線上遊戲《英雄聯盟League of Legends》,有次在對戰過程中,對林姓隊友感到不滿,用「臺獨替代役」、「廢物」、「雜種」等字眼對話視窗中,辱罵林男,使林男憤而提告公然侮辱。基隆地檢署受理後,認爲玩家在線上遊戲中只知道該角色是遊戲中的一份子,無法得知玩家現實身分,不會貶損其社會評價,予以不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陳男今年6月下旬晚間8時許,在基隆市七堵區的住所上網玩英雄聯盟時,在遊戲伺服器內登入帳號角色,卻在對戰過程中,玩得不順,突然大發脾氣,在同隊玩家看得到的對話視窗中,對林男使用的角色暱稱「還趕下來啊」辱罵「臺獨替代役」、「廢物」、「雜種」等字眼。

林男見狀氣炸,認爲陳男在5名隊友都看得到的視窗中辱罵他,已貶損他的人格及社會評價,憤而向警方報案,控告陳公然侮辱。

陳男到案後則供稱,他並不認識林男,當時只是在說政治人物,並沒有針對林。

檢方認爲,網路遊戲雖屬公開環境,是不特定或多數人可以共見共聞,但玩家所扮演的虛擬人物,只是參與遊戲的一份子,除此之外,在遊戲中並不知道玩家的真實身分或特徵,因此陳男此舉,並不會貶損林男的社會評價與地位,不構成公然侮辱罪,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