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貸利率調整新機制出爐:可更改重定價週期,明確加點值調整規則
10月31日,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六大商業銀行發佈公告,將從11月1日起,陸續對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實行新的定價機制。這是對央行此前發佈的完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要求的落實。
此前9月29日,央行發佈的公告稱,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約定爲浮動利率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約定重定價週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全國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偏離達到一定幅度時,借款人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置換存量貸款。
此次國有六大行的公告明確了個人房貸重定價週期以及存量房貸利率加點值調整機制。
對於重定價週期,公告明確取消了房貸利率重定價週期最短爲一年的限制。貸款人可以隨時向銀行提出將重定價週期調整爲3個月或6個月,也可以保持爲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在整個還款週期裡,房貸利率重定價週期只能調整一次。這也意味着,如果貸款人認爲未來貸款利率將下行,那麼將房貸利率重定價週期調整爲三個月,就可能更早地享受到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下調帶來的優惠;如果貸款人認爲未來貸款利率將上漲,那麼將房貸利率重定價週期保持爲一年,自己的房貸利率跟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漲就可能會更晚一些。
對於存量房貸利率加點值調整,如客戶的房貸LPR加點值高於全國新發放房貸利率平均加點值加30BP的,客戶可向中國銀行申請調整LPR加點值。如不高於,則無法調整。調整後,客戶的房貸LPR加點值調整爲不低於全國新發放房貸平均加點值加30BP,且不低於所在城市房貸利率加點政策下限(如有),重新約定的LPR加點值應體現市場供求、借款人風險溢價等因素變化。其中,全國新發放房貸利率平均加點值=央行最新公佈的全國新發放房貸平均利率-該利率對應季度內各月公佈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術平均值。全國新發放房貸平均利率以央行官方網站利率政策欄目公佈的爲準。比如,央行今日公佈的2024年第三季度全國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爲3.33%。
在此次存量房貸利率定價機制完善之前,央行分別在去年和今年指導商業銀行進行了兩次存量房貸利率的批量下調。最新一次在10月25日,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交通銀行等主要商業銀行公告稱,對符合條件的存量房貸利率進行了批量集中調整,將加點幅度高於-30基點的存量房貸利率,調整到不低於-30個基點。部分中小銀行完成調整的時間可能會略晚,總體預計於10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