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化這個渣男騙女友46萬後,拿錢去賭博嫖娼,最後……

(原標題:從化這個渣男騙女友46萬後,拿錢去賭博嫖娼,最後……)

廣東省廣州市化區人民檢察院

起 訴 書

穗從檢二部刑訴〔2020〕Z583號

被告人馮**,男,漢族,初中文化程度,務工,戶籍所在地廣州市從化。因涉嫌詐騙罪,於2020年7月4日被廣州市公安局從化區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8月6日經本院批准,於同日被廣州市公安局從化區分局逮捕。

依法審查查明

2019年1月至6月期間,被告人馮某利用其與被害人鍾某某的情侶關係虛構其從事裝修工程項目,以工程資金週轉爲由多次騙取被害人鍾某某借款共計461460元,並將所借款項用於償還個人債務和用於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至案發時無力償還。

本院認爲,被告人馮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法定刑爲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鑑於被告人馮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可以從輕處罰。建議判處被告人馮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法院

來源:從化潮生活 綜合整理:從網科技-從化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