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2年! 馮滬祥性侵菲傭案判刑3年4個月定讞
前立委馮滬祥性侵菲傭官司纏訟長達12年,高院更審2度將他判決無罪,但臺灣高等法院7日維持更六審判決,以強制性交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定讞,須入監服刑。
此案例審都認定馮男有罪,一、二審、更一審法官都被以強制性交罪判馮4年徒刑;更二審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馮1年徒刑並減爲6個月,可易科罰金,但高院更三審時卻翻盤,菲傭透過視訊否認遭性侵,馮改判無罪,更四審也判無罪,但更五審又出現逆轉,合議庭認定他性侵菲傭、改判4年徒刑;更六審仍以強制性交罪判決有罪。
這個案子歷經12年纏訟,馮滬祥被控在2014年8月間,趁家人外出之際,在家中對菲傭性侵,檢察署以下體採集DNA與馮相符等理由,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傭拿到新臺幣80萬元和解金後即返回菲國。最高法院7日維持更六審判決確定,馮將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