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歷史系肄業的李姓男子殺死學姊父親,二審仍判20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新竹李姓大學休學生單戀洪姓學姊,去年5月間持刀到洪家談判,竟殺死洪父,臺灣高等法院10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20年判決;全案可上訴。
李男原就讀東吳大學歷史系,後來休學,2014年5月24日上午,他從臺中北上到新竹洪姓學姊家,手持雙刀猛刺洪女父親7刀,經急救後不治。李嫌自稱曾和學姊交往,因爲LINE遭對方封鎖才引發殺機,死者家屬則表示根本不認識兇嫌。
全案一審依殺人罪判李男無期徒刑、減爲20年徒刑,高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今天宣判時還發生一件小插曲,李男因爲收押變瘦,提訊到法庭時因爲外褲太鬆而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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