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牛一毛 王938萬擔保金 不到1小時送達北院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立法院長王金平在獲知北院合議庭裁準暫時保有黨籍行使黨員權利及提存938萬1210擔保金後,不到1時內,王即派人火速將擔保金送抵北院,並完成提存手續,充分展現王金平雄厚的人脈金脈實力

▲ 王金平人脈金脈雄厚,938萬擔保金不到1小時即送達北院。(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院發言人賴劍毅指出,王金平在收到合議庭假處分裁定後,在下午5時左右就將新臺幣新臺幣938萬1210元擔保金,向臺北地院的民事執行處完成提存手續。民事執行處受理後,將執行假處分後續的通知,在把裁定通知送達中國國民黨後即完成。即是王金平可以繼續行使國民黨員權利。

賴劍毅表示,王金平先生擔保金的計算是以其任職立法院院長每月32萬3490元薪水乘以尚餘的2年5個月的任期得出,至於國民黨提出的反擔保請求,合議庭認爲依民事訴訟法536條第1項「保全程序規定,因本案要保全的是王金平黨員權利,而此一黨員權利不是用金錢可以達到行使目的,所以裁定國民黨反擔保請求不準。

賴劍毅指出,國民黨向高院提出抗告期間,不影響王金平的黨員權利行,直到這次的裁定被廢棄,王金平先生纔不能行使黨員職權,而王金平先生提存的擔保金,則是做爲將來一旦王金平先生敗訴,補位者可請求在這段訴訟期間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