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 二寶媽缺錢3萬出售帳戶 加入詐團須賠1299萬給被害人

徐女將銀行帳戶賣給詐團,不僅自己被判刑,還要賠償被害人1299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1名徐姓女子因缺錢將銀行帳號交給詐騙集團,詐團鎖定傅姓男子行騙,讓傅男成功匯出1299萬元至徐女帳戶,事後警方掃蕩該集團,徐女被依共同犯詐欺取財罪不僅被判刑,傅男另向徐女索賠,法院審理後,判徐女得賠償傅男遭詐的1299萬元。

判決指出,徐姓女子因經濟壓力,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還將自己銀行帳戶交給詐團使用,還擔任收簿手。2019年底,詐騙集團鎖定1名傅姓男子行騙,佯稱「中華電信客服人員」、「員警」、「檢察官」等單位,稱傅男帳戶涉及洗錢、毒品等罪,爲了證明自己無洗錢案無關,要傅男將錢領出來,隨後還假扮投資顧問,誘騙傅男投錢炒香港房地產。傅男短短3個月內就多次匯款多次共1299萬元,錢一入帳,詐騙集團幹部隨即指派車手至銀行提領一空。

等到傅男發現被騙,想要追回遭詐千萬元早已爲時已晚,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陸續逮捕徐女及背後的詐騙集團,集團車手、取簿手及幹部等人先後落網,目前案件仍在各地法院審理中。

至於徐女詐騙傅男部分因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法院考量她有2名小孩,曾在百貨專櫃上班,判刑2年2月,傅男不甘畢生積蓄遭騙精光,提告向徐女索賠1299餘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時,徐女裝則喊冤,稱自己沒有拿到這筆錢,當時是詐團以3萬元騙走她的存摺,她願意用3萬元跟傅男和解。但法官調閱檢方偵查卷宗及筆錄資料,徐女與其他詐欺集團成員共同基於詐欺,導致被害人陷於錯誤而交付1299萬8000元,判徐女得賠償傅男1299萬元損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