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恐怖情人遭「潑汽油」焚燒 她19次植皮「全身像火在燒」

恐怖情人分手後縱火燒,她19次植皮「全身就像火在燒」(示意圖,達志影像)

黃姓男子前年到前女友家縱火,造成全身80%的燒傷,進行過19次的植皮手術,她說「皮膚就像撕裂般疼痛,終身不能曬太陽,夏天只能從頭包到腳,無法散熱排汗,全身就像有火在燒」,最高法院認定黃男犯行重大,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定讞。

黃男與被害人曾經是男女朋友,前年9月10日他在加油站購買2桶汽油,攜帶汽油至她住家內,因與她發生口角,他潑灑汽油在住宅之客廳、臥室及陽臺洗衣機等各處後,再將她拖入臥室內並關上房門,後又使她與自己共同坐在臥室地面。

黃男用打火機點燃汽油,火勢隨即蔓延併發生氣爆,嗣因她住宅之消防灑水設備啓動並將火勢撲滅始未繼續延燒,她因而受有臉部、頸部、前胸、背部、四肢2到3度燒傷,佔總體表面積80%等傷害,幸因她送醫接受治療而未發生死亡結果。

被害女子案發後至今進行過19次的植皮手術,她說「燒傷皮膚攣縮造成全身發麻,每個彎曲展開的肢體動作,皮膚就像撕裂般疼痛,終身不能曬太陽,夏天只能從頭包到腳,無法散熱排汗,全身就像有火在燒」。

一審及二審都認定,黃男造成被害人嚴重、長期的身心傷害,迄今已進行過19次的植皮手術,他所爲雖未致生甲死亡結果,亦使她受有重大的傷殘,亦不宜從輕量刑,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黃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