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樓上製造噪音 追鄰敲頭11次 殺人未遂判5年半

廖男懷疑鄰居許男持續性製造噪音,涉嫌持2把板手追打許男頭部,遭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月。記者蕭雅娟/翻攝

判決指出,今年一月十六日上午七時許,廖男不滿樓上鄰居許男持續製造噪音,趁許男從住處出門上班,持扳手朝許男頭部猛力毆打十一次,許男驚嚇拔腿狂奔,衝出公寓,許的太太見狀幫忙脫困。

許男狂跑約三五○公尺,躲到附近一家早餐店,沒想到廖男竟追到早餐店,持扳手再度多次攻擊猛敲許男頭部,導致許男頭破血流,幸好及時就醫保住性命。

廖男供稱沒有殺人故意,表示要殺人應拿菜刀,他拿圓滑扳手,怎麼打也不會腦震盪,所犯罪名應是傷害罪;他從二○二二年過年時,覺得主臥室上面每天都有敲的聲音,按電鈴、找管委會但求助無門,曾吃藥、搬出去,返家後仍有敲打聲,讓他無法忍受。

許男則說,雙方當鄰居超過卅年,家中成員簡單,僅三人居住,沒有製造噪音,曾請廖男到家中看跑步機,老舊公寓聲音不一定是二樓導致。

合議庭認爲,廖男持扳手敲打許男頭部十一次,還追至早餐店繼續敲打,手段顯非一時氣憤,行爲時具殺人故意,且知悉中途鞋子掉落需回頭撿拾,可排除精神鑑定必要,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五年六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