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纏學妹殺人未遂 世新恐怖學長判刑5年半

世新情殺涉嫌行兇陳姓學生中者〕(資料照/謝明俊

世新大學陳姓大三男學生,癡纏追求石姓學妹多年屢遭拒絕,去年12月在學妹上課教室前,拿出預藏水果刀刺殺學妹3刀,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陳承認涉及刺殺學妹的客觀行爲,全案今(31)日審結,合議庭殺人未遂罪判陳有期徒刑5年6月。可上訴。

在押的陳,上午提訊到庭聆判,得知判決結果後沒有任何情緒審判長宣示判決結果,並告知如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後10日內上訴,問陳知道嗎?他點頭表示知道後即還押。

本件校園喋血案,起因陳姓男大生因長期追求石姓大二學妹不成,去年12月11日上午,在世新舍我樓301教室外找學妹談判雙方發生爭吵,陳拿出預藏水果刀,朝石女右頸等處連刺3刀,石姓女學生經送醫,幸傷勢並無大礙,她以陳追求不成竟痛下殺手,提告殺人未遂等罪。

陳姓男大生,在北院審理時辯稱,他是在高中時搭捷運認識被害人,剛開始石對他很友善,彼此也以電話連絡互動,但幾個月後態度轉變,石對他愛理不理,後來雙方未見面,直到大學轉學考考上世新後,纔在校園內又遇上石。

陳說,去年12月11日案發當天上午,他在石上課教室走廊遇見對方,想問石「爲什麼對我不友善」,石卻說「不想鳥他」,想到石曾在臉書貼文罵他,就拿出刀子想要嚇唬她,沒想到石轉身跑走大叫,他追過去拍了石肩膀,石重心不穩跌倒,「我一時緊張,無意識就用右手拿刀順勢刺3刀,直到旁人喊他,驚覺做錯事就停手。」案經北院辯論終結,合議庭定今(31)日上午11點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