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持榔頭猛敲值勤交警頭 辯「認錯人」遭殺人未遂起訴

醉男持榔頭猛敲值勤交警頭,強辯認錯人遭殺人未遂起訴。(中時資料庫)

高雄39歲的董姓員警今年5月執行交通疏導勤務時,突然遭洪姓男子金屬榔頭攻擊後腦,導致其頭部撕裂傷,雙方在馬路上扭打、追逐,洪男最後將榔頭丟向董警並逃逸,警方循線左營逮捕洪男,當時他渾身酒氣,辯稱自己誤認董警是欠他債的友人,纔會對他攻擊,檢方偵結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洪男起訴。

檢方指出,穿着黑色上衣淺色牛仔褲的洪姓男子今年5月11日傍晚6時許騎乘機車行經三民大順二路、民族一路路口時,見到董警身穿反光背心在分隔島上執行交通疏導勤務,竟突然將機車停下,徒步走向董警,並持榔頭攻擊董警後腦。

董警遇襲後,從分隔島跌落平面車道,洪男見狀後並未收手,竟還持榔頭繼續追擊,造成他頭部撕裂傷,隨後洪男逃跑,當時董警一手壓着後腦受傷處,奮力衝上前追捕,洪男還將榔頭丟向董警,所幸董警及時閃躲,並未被榔頭擊中。

檢警調查發現,洪男襲警後,便回到左營住處飲酒,隨後還騎車外出購物,警方趁着洪男返家之際,在住處的地下停車場將其逮捕到案,當時洪男渾身酒氣,酒測值每公升高達0.33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