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戀情遭阻 高雄男助女友殺母 二審維持原判

韓沅彬(橘衣者)協助女友鄭裕燕刺殺母親,遭判13年8月、褫奪公權7年,二審駁回上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女子鄭裕燕不滿與男友韓沅彬交往、遭母親阻止,去年與韓共謀大社果菜市場殺母親致死。(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女子鄭裕燕與男友韓沅彬交往遭母親阻止,去年與韓男共謀在大社果菜市場刺殺母親致死。一審判韓男13年8月、褫奪公權7年;鄭女15年6月,褫奪公權8年。高雄高分院6日宣判,上訴駁回,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

今日宣判,僅在押的韓男到庭聽判,法官宣判後問韓男有無問題,他反應稍慢、回答「謝謝法官」,隨即還押。

去年19歲的鄭女不滿母親王女反對2人交往,王女認爲女兒高中交男友太早」,還每天查看她的手機,引發鄭女不滿,透過Line與韓男密謀殺人

韓男購買水果刀後,在大社區果菜市場殺害王女。橋頭地院合議庭認爲韓男因爲喜歡鄭女,才失去理智犯下此案,想借此挽回女友的心,犯案後坦承罪行、寫悔過書,並向被害家屬道歉。

韓男因經濟能力不足,未能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損害,但死者家屬到庭表示不希望判處韓男死刑或無期徒刑,希望他能早日回到社會,做一些對社會有貢獻事情

至於鄭女,法官認爲她是因爲不滿母親的嚴格管教方式,一時糊塗與情緒衝動,教唆韓男殺母,從對話紀錄來看,鄭有參與討論如何殺害母親,屬共同正犯。

合議庭認爲,韓、鄭兩人都還年輕,經醫院鑑定,韓的再犯可能性不高,加上他已悔過,且死者家屬求情,及考慮鄭女有輕度智能障礙,判韓男13年8月、鄭女15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