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以爲來臺遇真愛 才發現綠光照頂
陸男以爲來臺遇真愛,才發現綠光照頂,法官判決女方需返還128萬餘元。(林和生攝)
陸籍韓姓男子2016年在臺北結識臺灣女子小潔(化名),並以結婚爲前提交往,原以爲遇到真愛的他,準備150萬元作爲結婚基金,未料未婚妻之後便以積欠高利貸、欠朋友錢、繳房租爲由,陸續向韓男索討125萬餘元,之後更人間蒸發,最終一名自稱小潔老公的人來電,強調2人已有婚約,才知自己受騙。
韓男表示,他與小潔在臺北認識並開始交往,2年期間感情穩定,決定與對方共創新人生,於是準備150萬元作爲結婚基金,2人並於2019年在對岸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但從此之後女方猶如厄運纏身,並以各種理由向男子要錢,包括欠高利貸需還利息、支付車禍賠償金、欠信用卡債、欠房東房租、欠朋友錢、修車費與保險費、結婚紅包、辦理臺胞證、電話費等理由,竟連眼睛不舒服及父親忌日要買貢品都說出口。
韓男前後共交付小潔臺幣34萬3363元及人民幣21萬356元,合計共新臺幣125萬4296元,還有金戒指1只與金鑽石戒指1枚。
不過事後韓男透過微信電話與小潔聯繫,另一頭竟是自稱小潔老公的曾姓男子接聽電話,讓他非常驚訝,小潔僅以微信打字回覆,這個男人是她先生,並表明自己已懷孕1個多月,必須在家待產,因此不能跟他結婚,而且要解除在大陸的婚約,隨即刪除微信朋友關係,同時將自己LINE帳號刪除,並封鎖男方手機號碼。
韓男覺得自己遇上詐騙,因此跨海索討之前付出金額,並向法官提出相關金流證明、對話截圖、結婚登記等相關資料,承審法官認爲,2人確實有侵權行爲的法律關係,請求聲明所示,均爲有理由,因此判決小潔需賠償共128萬294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