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男搶1人郵局未遂 砍人又縱火依強盜放火罪酌減判7年

賓士男因欠債闖入鹿谷鄉「1人郵局」清水郵局搶劫未得逞,砍人又縱火依強盜放火罪判7年。(本報資料照片/楊靜茹南投傳真)

黃姓男子開賓士搶郵局未得逞,放火燒監視器企圖滅證。(本報資料照片/楊靜茹南投傳真)

南投縣黃姓男子因欠債年初闖入鹿谷鄉「1人郵局」清水郵局搶劫未得逞,砍傷郵局經理,再縱火燒監視器後開賓士車逃逸,案發2小時在日月潭落網,他接受審判時誆稱有身心疾病、向家人自首等企圖減刑,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盜放火罪判7年。

判決書指出,黃男因經由幼兒園失利且投資失敗,積欠大筆債務,鎖定鹿谷鄉1人服務的清水郵局強搶劫,1月26日他駕駛拆下車牌的賓士車到清水郵局,頭戴安全帽、口罩,持開山刀、及裝有汽油之寶特瓶走進郵局,先把汽油潑灑在櫃檯,恫嚇「我只有要錢而已。」

郵局劉姓經理當時在處理包裹,遭黃男狂踢,以開山刀刀背揮砍並壓制在地,威脅他說出金錢存放位置,所幸經理極力反抗,趁隙逃離按下報案鈴。

黃男發現搶劫失敗,二度潑灑汽油並點火,企圖毀滅監視器等證據,黃男犯案後迅速駕駛賓士車逃逸,案發後2小時在日月潭落網。

黃男在法院接受審理時,誆稱自己有身心疾病,盼能減刑,法院委請衛福部草屯療養院鑑定,認爲黃男犯案時未達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等情況。黃男另主張,他落網前已請家人聯絡警方表示要自首,法官認爲不符自首要件。

法官指出,黃男坦承犯行,考量他未取得財物,又罹患廣泛性焦慮症,有醫院診斷證明,因投資失利又遇詐騙,一時情緒失控犯案,雖然尚未與受害郵局、被害人達成和解,斟酌犯罪情狀,強盜放火罪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倘處以法定最輕本刑10年,猶嫌過重,酌量減輕其刑,依強盜放火罪處有期徒刑7年。